文档介绍:关于扶持村级物业经济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 经研究, 现就扶持村级物业经济,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加快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创新,以发展村级物业经济为重点,结合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有效投入,多渠道、多途径地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二)对象和目标扶持对象:主要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薄弱村。 省定经济薄弱村是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1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益之和) 5 万元以下,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村。1工作目标:力争通过 5 年努力,使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 10 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 5 万元。第一阶段,到 2013 年底使经营性收入 3- 5 万元的村基本转化;第二阶段,到 2015 年底使经营性收入 1- 3 万元的村基本转化;第三阶段,到 2017 年底使经营性收入 1 万元以下的村基本转化。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地经济薄弱村标准和扶持转化目标。二、创新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发展路子(一)创新发展模式——发展农业设施。结合现有支农惠农政策,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等资源,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设施,通过发包获取租金收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经济发展优势。——建设租赁场所。在符合集镇、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在建设用地上兴建标准厂房、仓储设施、来料加工场所、职工宿舍、商铺店面、渔业码头、小型冷库等物业,通过租赁经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兴办物业服务业。建立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农家乐经营点、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车库泊位等,积极发展各类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二)创新开发方式2——原地开发。位于城郊和中心镇、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要用好村级留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各种方式兴建集体物业项目。积极开展集体土地登记,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原有办公用房、会堂、学校、厂房、仓库等物业,以及城镇规划区外合法的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兴建物业。——异地开发。对一些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结合中心镇、中心村以及开发区建设,在区位较好的区域或中心镇规划区,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明确产权和收益归属村集体。——联合开发。充分利用城镇化物业升值的优势,鼓励几个村联合在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联建或联购物业,获得升值或出租收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建责任公司,集中资金、资源,采用统一购置、统一租赁、统一收益分配模式,组团式经营物业项目。(三)创新发展机制——独立自营。村级集体经济有存量资产或发展空间,又能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到启动资金的村,可由本村独立投资建设物业经营项目。——股份合作。村集体经济较发达但存量资产少、发展空间受到制约的村,可与存量资产丰富、土地空间多的经济薄弱村结对发展。通过签订联合投资物业协议,统一租赁经营,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