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救助政策服务指南
东营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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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老年人生活救助金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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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低生活保障
★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家庭成员包括:
①配偶;
②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④分散供养的孤儿视为所在监护人家庭成员;
⑤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但户籍不在一起的家庭成员;
⑥其他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①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员;
②连续3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③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低保标准:2017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东营区、河口区、
垦利区每人每月600元,广饶县、利津县每人每月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4500元。
★提交材料:
①低保申请书(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承诺书(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②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
③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由县级及以上医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病历资料按规定出具)、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④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授权书。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区民政局审批→公示→县区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低保证→社会化发放低保金
★低保金计算:对城乡低保家庭实行差额补助。城乡低保金(即补差)的计算方法:(低保标准-家庭月/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口数
例如:东营区城市低保户张先生,家庭人口3人,家庭月人均收入150元,东营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人均低保金(即补差)为:600-150=450元,则该家庭月应领取低保金为450
×3=1350元。
例如:东营区农村低保户王先生,家庭人口3人,家庭年人均收入2800元,东营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人均低保金(即补差)为:4500-2800=1700元,则该家庭年应领取低保金为1700×3=5100元。
★低保申请中一些基本条件的界定:
家庭收入:①各类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薪金、奖金、分红、津贴、补贴、加班工资、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及其他劳务所得;
②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和农副业生产所得(包括可以折合现金的实物收入);
③离退休金、退职退养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商业保险金等;
④遗属生活补助费、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费、定期给付的各种生活补助(补偿)费;
⑤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夫妻间);
⑥土地征用补偿、水库移民后扶补助、一次性安置费、各种经济赔偿(补偿)金;
⑦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所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及其他农村产权流转所得、规划拆迁补偿所得;
⑧财产租赁、转让或者变卖所得;
⑨无形资产、特许权出让收入;
⑩存款、利息、红利、股息及其他财产性收入;
⑪接受赠予、继承所得及博彩等偶然所得;
⑫规定其他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不计入家庭收入:①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护理费,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
②义务兵家庭按规定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③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和特殊津贴、劳动模范荣誉津贴、见义勇为奖励金;
④计划生育家庭按政策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