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湖县互联网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建湖县互联网协会” 。
第二条 建湖县互联网协会 (以下简称本会) 是由我县从事互联网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机关、
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建湖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事业发展
的研究者、管理者、实践者自愿组成的全县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是经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批
准,建湖县民政局核准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法人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调行业与政府主
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宣传贯彻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我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
质量,保障国家利益、会员合法权益和用户利益;组织和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唱响网
上主旋律,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网络知识,引导健康上网,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文明健康、积极
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整合网络文化资源,打造网络文化品牌,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能力;开展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探索与研究新形势下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规
律、新方法、新途径;团结全县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学术团体,对内组织制
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对外代表我县互联网界参与行业交流和有关
网络文化建设的学术研究等活动,发挥互联网对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促进我县互联网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业务指导、建湖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址设在建湖县城人民南路 204 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向会员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向政府主
管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促进政府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二)组织全县互联网相关单位和团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提高网络文化产
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
正气。
(三)紧紧围绕建湖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整合网络文化资源,打造网络文化品牌,加大
对外宣传和推介建湖的力度,树立建湖的良好形象。组织开展社会性网络文明活动,正确引导文
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倡导良好的网络文明风气。
(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业的有关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与会员
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保障网上传播信息安全,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五)开展网络文化建设信息的搜集与整理、统计与分析,了解掌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
作的发展动态。
(六)组织互联网行业的相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研究探讨网络文化建设工作
的规律性以及做好新形势下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实现网络文化建设
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1-
(七)总结交流、推广全县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研究成果及新鲜经验,举办专题座谈
会、经验交流会和理论研讨会,召开年会。组织对网络文化建设工作人员和网站从业人员的培训,
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八)积极组织参与互联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