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桐乡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从现在起到今年底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格监管与引导自律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查处危及人身安全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使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
(一)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食品,常用消费品等工业产品,特种设备;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蔬菜、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小食杂店、小餐馆、小摊点等
,尤其要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产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工作任务
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种养殖业的全程治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着力抓好种养殖产品中农药残留、畜产品中“瘦肉精”、抗生素和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继续深化农产品生产监管,组织开展种养殖技术指导及病虫害综合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检疫防疫工作,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生产档案。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年”活动,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追溯制度。到今年年底,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批发市场都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产品扩大到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稻谷(大米)四大类20个品种;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明显下降;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强化溯源管理,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市农经局牵头,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2、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豆制品、糕点、酱类、酱腌菜、饮用水、杭白菊、饮料等七类食品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活动,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