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蔬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查禁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为重点,坚持标准化生产,推广高毒农药替代技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监测力度,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
(二)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特别是群众投诉多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门店和制售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黑窝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郑州、开封、洛阳、周口、商丘、南阳、新乡以及蔬菜集中产区。
四、整治任务
一是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在3-5月、7-8月组织开展两次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普查,对检查中发现有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要追根溯源,依法进行查处,做到五个不放过,对于涉嫌刑事犯罪,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农药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抽查,省农药检定所负责对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抽检,各省辖市负责对市场上流通的杀虫剂等重点品种进行抽检,抽检样品分别于4月和7月底之前报送省农药检定所检验,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凡不合格产品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各地要及时组织查处,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高剧毒农药的日常监管。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对高剧毒农药经销单位,督促建立台帐,并通过检查经销台帐记录、发票,核实进货来源、数量、销售数量、去向、价格等有关内容,严把市场准入关。
四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要组织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五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
六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省农药检定所按照农业部的安排,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挑选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实农药执法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二)制定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