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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权研究(法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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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权研究(法学).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大学
博士学位论文
法律解释权研究
姓名:魏胜强
申请学位级别:博士
专业:法学理论
指导教师:陈金钊
20070315
摘要还处在起步阶段。法律解释的许多问题,最终都可以归结到法律解释权问题上,研究法进我国的法治建设。本文对法律解释权的研究,主要是从法律解释权的概念、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法律解释权的对象、法律解释权的内容、法律解释权的行使及其限制、法律解释权与相关权究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并且依据法律解释权的有关理论审视我国法律解释权配置上研究法律解释权,把法律解释权视为司法权的一部分,因而对法律解释权的某些论述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自古就有关于法律解释权方面的法律制度或者法律思想。在的表现。从本质上说,法律解释权属于司法权,是司法主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所适用的法律和所要处理的事实进行阐释说明的权力,具有司法权的基本特征。在一个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性质的国家机关中,为什么应当由司法主体拥有法律解释权昵�紫龋�⒎ɑ�夭荒苡涤蟹�山馐腿āT�蛟谟冢��根据解释学原理,立法机关一旦制定出法律,它与法律文本就脱离了关系。��⒎ɑ�匦惺狗�山�释权不利于法律的稳定,违背权力分立的原则。��⒎ɑ�夭恍枰J凳┓�桑�簿臀�没有意义。支持立法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的根据是不能成立的。其次,行政机关也不能行使解释法律权。原因在于:��姓��匦惺狗�山馐腿ㄎケ橙�Ψ至⒌脑�颉��行政机关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它行使法律解释权会带来执法的不公正。��姓��刈鞒�我国学者对法律解释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对法律解释权的研究律解释权不仅对于深入研究法律解释问题有决定意义,而且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解释体制。在当下的中国,研究法律解释权问题还有助于加快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推力辨析、当代中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问题等方面展开的,目的是想使对法律解释权的研的实际状况,进而提出改进建议。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站在司法的立场与司法权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并没有把法律解释权等同于司法权。英美法系的法学理论中,法律解释权并没有被当成一个问题而提出来,在英美法系国家看来,法官掌握法律解释权是不言而喻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理论虽然一度否认法官的法律解释权,但最终承认了司法机关具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我国学者对于法律解释权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但学者们已经承认,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活动是行使权力需解释法律。��⒎ɑ�刈鞒龅慕馐妥钪栈挂C媪俦唤馐偷拿�耍��惺狗�山馐腿�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法律解释权是法律适用的必然要求。��痉ɑ�匦惺狗�山馐腿ㄊ侨�Ψ止ぶ圃嫉奶�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和阐发事实的意义的过程就是对事实的解释过程。同时,法官对法律分为发现权、阐明权、论证权和判断权。法律解释权的运行是从法律发现开始的,发现姿态予以回答,论证权成为法律解释权的第三个内容。法官无论是在论证的过程中还是个入因素也在限制着法律解释权的行使,无论法官怎样努力做到公正。他的法律解释活律解释活动是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参加下完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同成员的解释必然不同,但他们的解释意见法官必须考虑,并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官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互动,法律职业共同体成为法官行使法律解释权的又一个限制。的法律解释不具有最终的效力,它行使法律解释权没有意义。支持行政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的根据也是不能成立的。再次,检察机关也不能行使法律解释权,因为无论检察权属于行政权,属于司法权,兼有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还是一项独立于三权之外的其它权力,它行使法律解释权都不能成立。最后,只有司法机关能够行使法律解释权。原因在于:���山馐突疃�谋拘砸G笏痉ɑ�匦惺狗�山馐腿ā��司法机关行使现。��痉ɑ�啬芄桓�玫亟馐头�伞T谒痉ɑ�啬诓浚�Φ庇勺罡咚痉ɑ�匦惺雇�一的法律解释权,由法官行使个案中的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权的运行中所要解释的对象有哪些昵�话闼道矗�髦址�稍ㄔ炊蓟岢晌�法律解释权的对象,对于制定法****惯法、判例、国际条约、正义观念、法律学说等法律、渊源的解释,会有不同的要求,带来不同的问题。事实也会成为法律解释权的对象,和事实的解释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在二者的循环当中进行的,法律与事实的互动因而也成为法律解释权的对象。法律解释权是对法律解释活动诸多权力的通称,它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可以进一步权成为法律解释权的首要内容。对于发现的结果,法官要结合案件事实阐明其法律意义,阐明权成为法律解释权的第二个内容。所阐明的法律意义能否成立,法官需要以论证的在论证之后,都需要不断地作出判断,判断权成为法律解释权的最后一个内容。法律解释权的行使不是法官的恣意妄为,它要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法律解释权无论怎么运行,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据,法律渊源成为法律解释权的最明显的限制。法官的动都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