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死不瞑目的阿Q
----那个时代的精神病患者
汉语言文学2010级邱晓鹏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阿Q的死看似荒唐却是必然的,阿Q被抓到县城,经过了几次答非所问的讯问后,很快就被定了死罪,在所谓“口供”上签字画押,作为赵府抢劫案的罪犯之一,稀里糊涂的被枪毙了。我们感到可叹可惜,认为他的非正常死亡,具有偶然性。但纵观阿Q的一生,发现他始终在死亡的边缘上徘徊。他的死,虽然看似荒唐却是必然的。在激烈动荡的辛亥革命社会大环境中,像阿Q这样集自身劣根性和准良民于一身的愚民,任人宰割、任人愚弄,无形中被统治者当做挡箭牌,统治者们狼狈为奸、串通一气,对阿Q威逼利诱,栽赃陷害,而阿Q本身就文化不高,语言能力低下,双重压力是阿Q死不瞑目,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为何而死,不知不觉却已被送上断头台。
【关键词】阿Q 自身劣根性统治者行刑逼供
一、阿Q的自身劣根性为封建社会所不容
在旧中国封建宗法社会中,阿Q在未庄这个小村庄里,属于六无(无姓无名无籍贯无行状无家无固定职业)人员,命中已注定阿Q处于未庄社会最底层,他遭受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时时受冻饿,处处受欺负,我们好像毫不感到意外。当他苟安于可怜的温饱,人性的本能刚刚萌芽,赵秀才就抡起大竹杠,打醒了他成家娶妻生子的梦想,更打断了他唯一的正当生路。他随时可能被饿死,偷静修庵的萝卜只是权宜之计,何况还有凶恶的大黑狗。无奈之下,他出走城里做了一名“望风接包”的小贼。封建社会把他逼上了偷盗的邪路。也为他日后成为赵家遭抢的嫌疑人埋下了伏笔。
(一)阿Q卑微低贱的地位决定了他的悲惨命运。
阿Q是一位姓名、籍贯、先前行状均渺茫的短工,虽然刚从城里回村时,一度风光,但是在其近40年的求存生涯中,卑微低贱乃是他背上最醒目的一枚标签。长久以来,就是这位阿Q一直被视为国民劣根性的典型,他的躯体附着了广泛、深刻、持久的被压抑、被扭曲的中国人性格的抽象涵义。他的性格以及最终的死亡命运似乎都表现出自身劣性在特定环境中的必然。
阿Q死了。显然,他的死不是生命的自然衰竭,而是为外力所致。对封建统治者来说,阿Q可谓边缘者,因为他是介于封建统治下的准良民与觉醒的先进者之间的一类人物。先进者的觉悟是为大众的解放而呼喊、行动乃至献身,而准良民在为旧文化所害的同时,其身上沾染的残暴更令人不寒而栗,他
“只愿暴政暴在他人的头上,他却看着高兴。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从‘幸免’里又选出牺牲,供给暴君统治下的准良民的渴血的欲望,但谁也不明白。死的说‘阿呀’,活的高兴着”。阿Q终于“牺牲”了,他的死并非狂轰滥炸下的无辜或混乱社会中的牺牲品,而是缘于他对封建制度自发的反抗和自身的落后。
阿Q亲见满清杀革命党,深信“造反是杀头的罪名”、该当“满门抄斩”,殊不知现今“造反”者却已经是缔造新政权的先驱,处决死刑也改以枪毙,更不存在什么“满门抄斩”。清末诉讼法即已规定:原告或被告准其站立陈述,身为民国自由公民,在法庭上阿Q却自然而然“跪了下去”。他的思想、知识状态与现实严重脱节,犹如千百年前的某个古人,被造化播弄到民国来受审。新生的民国又如何呢?新的民国主政者会慨然鄙夷民主制度下“公民”阿Q的“奴隶性”,实际上他们自己却作为“无数强盗之专制”,利用了愚民阿Q的不懂法规、不谙诉讼。古人云“不教而杀谓之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