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结题程序
根据《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协议到期前15天内,项目负责人按下列程序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1、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如实填写表格栏目;
2、《结题报告》中“导师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的导师签署意见,说明此项目研究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能否结题;
3、《结题报告》中“项目研究成果目录”页“成果去向”栏填写说明:成果如果以论文形式体现,此栏填写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刊号等,并附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同时提交刊物封面和目录的电子版以及论文的word版);如果被有关部门采纳,须附采纳证明等材料。
4、《结题报告》中“专家评审意见”栏,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导师聘请两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后填写。
5、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3969342),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省学位办审批。
6、项目结题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经费报销事宜。
研究生院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