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8
文档名称:

船舶登记人员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2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船舶登记人员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jiaxidong_01 2015/9/1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船舶登记人员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船舶登记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证船舶登记工作质量,规范船舶登记人员管理,配合《船舶登记监督管理办法》和《船舶登记工作规程》的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从事船舶登记初审、复审、审批岗位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
第三条[资格要求]船舶登记人员必须满足所从事船舶登记工作岗位相应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部海事局”)负责本办法在全国的实施。各直属海事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以下简称“直属局”和“省地方局”)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内实施。
第二章初审人员分类及权限
第五条[分类]根据船舶登记对象不同,船舶登记初审人员分为:
(一)A1类船舶登记员
(二)A2类船舶登记员
(三)B1类船舶登记员
(四)B2类船舶登记员
第六条[权限]各类船舶登记员权限:
(一)A1类船舶登记员可以从事国际航行及国内航行的海船及内河船舶的登记初审工作。
(二)A2类船舶登记员可以从事国内航行的海船及内河船舶的登记初审工作。
(三)B1类船舶登记员可以从事国际航行及国内航行的内河船舶的登记初审工作。
(四)B2类船舶登记员可以从事国内航行的内河船舶的的登记初审工作。
第三章资格证书申请与发证
第七条[管理要求]对各类船舶登记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
第八条[资格证书申报条件]申请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A1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
1、持有有效的海事行政执法证件。
2、海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海船一类船舶登记机关从事海事业务工作2年以上。或者非海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海船一类船舶登记机关从事海事业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通过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二)A2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
1、持有有效的海事行政执法证件。
2、海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海船类船舶登记机关从事海事业务工作2年以上。或者非海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海船类船舶登记机关从事海事业务工作4年以上。
(三)B1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
1、持有有效的海事行政执法证件。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河船一类船舶登记机关从事海事业务工作2年以上。或者非海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河船一类登记机关从事海事业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通过中级职称外语考试。
(四)B2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
1、持有有效的海事行政执法证件。
2、大学专科及以上海事相关专业学历并从事海事业务工作2年以上。或者非海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海事业务工作4年以上。
第九条[申请程序1]申请A1、B1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由直属局或省地方局审核通过后报部海事局。
申请A2、B2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直属局或省地方局。
第十条[申请程序2]申请船舶登记资格证书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录一)。
(二)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定并加盖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定并加盖印章的海事行政执法证复印件。
(四)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定并加盖印章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船舶登记机关领导签署的工作能力评价报告。
(七)申请A1、B1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的,还应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定并并加盖印章的英语能力相关证书复印件。
第十一条[培训]符合A1、B1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申报条件的,由部海事局统一安排船舶登记业务培训考试。
符合A2、B2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申报条件的,由直属局或省地方局统一安排船舶登记业务培训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登记员培训、考试大纲》见附录二。
第十二条[资格证书颁发]通过A1、B1类船舶登记员培训考试合格的,由部海事局颁发A1、B1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
通过A2、B2类船舶登记员培训考试合格的,由直属局或省地方局颁发A2、B2类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资格证书格式]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由部海事局统一制作(证书样本见附录三)。
第四章岗位适任
第十四条[初审人员岗位适任程序]拟从事船舶登记初审岗位的人员应当向所在船舶登记机关提出岗位适任申请,经审核符合第十五条条件的,由所在船舶登记机关予以聘任。
第十五条[初审人员岗位适任条件]船舶登记初审岗位人员适任条件:
(一)能掌握船舶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
有独立处理船舶登记工作中一般业务问题的能力。
(二)已经取得相应类别船舶登记员资格证书。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严格把关,能确保船舶审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