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油厂三级党委(总支)委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三级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提高三级党委(总支)委员参与党建工作力度,发挥党委(总支)委员齐心协力抓党建工作的合力,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采油厂各三级党委(总支)委员。第三条 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载体,结合三级党委 (总支) 委员分工, 将党建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到人,建立层层负责、分层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第四条 各党委(总支)委员每人确定 1 至 2 个基层党支部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联系点原则上根据党委(总支)委员工作分工的特点进行确定,并将部分党委(总支)委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力量薄弱、生产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党支部。第五条 党委(总支)委员要深入联系点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基层调研、跟班劳动、召开会议等形式,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 最新理论创新成果以及采油厂、三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第六条 党委(总支)委员要督导联系点党支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参加联系点的组织生活,指导、检查联系点党支部的学****活动情况,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党支部按照(“四强”党组织要求和《新时期胜利油田党支部建设 GOM 目标化管理)标准》 ,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加强基层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对党支部提出抓党建的具体内容、工作思路、方式方法、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上水平。第七条 党委(总支)委员要指导联系点党支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采油厂、 三级单位生产经营和文明建设任务的总体要求,帮助联系点党支部理思路、做规划、定措施,并强化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 确保党支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落实到位。第八条 加强党委(总支)同党支部的纵向联系。党委(总支)委员同联系点党支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全面、准确地掌握党支部生产经营和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委(总支)反馈,为党委(总支)下步工作安排提供准确依据, 并及时向党支部传达三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第九条 党委(总支)委员要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将联系点党支部的工作与本人日常工作统筹兼顾, 主动了解掌握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和党建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 新问题,发掘和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真正做到把问题解决在点上,效果放大到面上。第十条 党委(总支)委员要加强党务工作同行政工作的协调配合。 利用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机会, 在布置落实三级单位行政工作的同时贯彻落实好三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做到党务工作同行政工作的有机协调。第十一条 党委(总支)委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和执行好党建制度,在认真完成党委(总支)安排各项工作的基础上, 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意识, 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落实。第十二条 党委(总支)委员每年到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 4 次,帮助解决 2 至 3 个实际困难和问题,撰写 1 至 2 篇有分析、 有见解的调研报告, 了解掌握党支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第十三条 党委(总支)委员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套有关联系点情况的档案或民情日记, 将每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