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根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节能减排资金申报按如下操作: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属于国家、省、市鼓励支持的绿色照明、电机系统节能、炉窑改造、高炉炉顶压差发电、余热余压利用、烟气废热利用、太阳能和热泵技术利用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项目。
(二)开发、生产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产品、工艺技术、设备项目。
(三)已实施的具有明显节能减排效果的清洁生产高费方案。
(四)新能源开发、应用项目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申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主题明确。紧扣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合理的经济规模,项目资金基本落实。有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规章制度。
(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技术先进适用且经过可行性论证,有可靠的技术保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申报和申请的项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三、申报资料(一式五份)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通知书;
3、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及项目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4、《昆明市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申请表》
5、2012年度贷款合同及银行借据。
昆明市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主管机关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当年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基本情况
预计节能减排效果
(节能项目要明确年节约标准煤量,减排项目要明确年减排CO2、SO2、COD、氮氧化物量)
县(市)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信局)意见: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委)意见:
市财政局意见:
备注:
申请单位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