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小议保险利益原则.docx

格式:docx   大小:16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小议保险利益原则.docx

上传人:aishangni990 2018/10/14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小议保险利益原则.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小议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投保方对保险标的应
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亦称可
保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方对投保标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
的经济效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害关系。
( 一 ) 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的区别
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物紧密联系, 保险标的物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
物而产生, 如无保险标的物,保险利益也无从谈起。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要素, 每存
在一种保险利益, 即可成立一个保险合同, 一个保险标的物可能存在数个保险利益, 投保人
可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如产品的所有人,保管人,承运人均可对其所具有的利益投保。
例如,我们可以说房子是我的,在这之中,房子是保险标的物,房子所有权为保险利益。
(二)保险利益存在的条件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 保险合同有效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
保险利益的基础上,具体构成需满足三个要件:
1、 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保险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 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 符合社会公共秩
序要求, 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 如果投保人以非法律认可的利益投保, 则保险
合同无效。
2、 经济上已经确认或能够确认的利益
财产保险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 金钱计算和估价的利益, 保险不能补偿被保险人遭受
的非经济上的损失,如精神损失。
3、 可以以货币计量和估价
保险利益可以是现有利益, 也可以是预期利益。 现有利益较容易确定, 预期利益则往往
引起争议。 现有的利益指的是按其现在的实际价值和重置价值去计量。 由于预期利益可能产
生利润,很难去估计,根据 CIF 原则的估计方法:保险的预期利益 =CIF+10% 利润。
(三)保险利益原则的核心
没有保险利益的存在, 就没有保险合同的存在。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存在是以保险利益的
存在为前提条件的。
二、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一) 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了界限。 赌博会促使人们产生因侥幸而额外获利的心理。 而保
险利益原则使被保险人不可能额外会理, 保险基金又是通过大数法则由广大担保人分担, 即
使没有得到赔款,也不使投保人负担过重。这样,避免了保险成为赌博或类似赌博的行为。
(二) 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 道德危险与保险相伴而生。 如以与自己毫无利害关系的他人
财产、身体、生命或健为保险标的,则实为赌博。就财产保险而言,如以无保险利益之他人
财产投保, 因为他人财产即使发生危险, 投保人并无损失发生,如能获得赔偿,则与赌博何
异,其更甚者, 投保人为图早日实现其不当利益, 必不会等待被保危险之自然发生而将设法
造成被保财产的损失。
(三)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保险利益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
补偿金额不能越过原有利益,被保险人不可因投保而得到额外利益。
三、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是指投保人 (被保险人) 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致保险
标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