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园
2#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函审意见
2016年6月,郑小宏、许珠华和林金裕3位专家(名单附后)对中国海洋大学编制的《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园2#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函审,3位专家分别审阅了“报告表”,查阅了有关资料,相互交换了有关意见,形成以下函审意见:
一、项目概况与主要海洋环境影响
“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高新技术产业园2#填海工程”位于兴化湾南岸湾顶、江口与三江口之间东侧海域,国家海洋局2013年批准的《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中,一期围填海工程的I区块内。在北侧围堤、隔堤1、2和西侧围堤完成建设后,即可对本工程所在的区域进行吹(回)填形成陆域。。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悬浮泥沙、生活和生产废水、固废入海、机械噪声、扬尘以及填海造成部分滩涂湿地丧失等问题。
二、项目建设的海洋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的“涵江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符合该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划;符合《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本项目是高新技术产业园的一部分,是临港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促进涵江区临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
项目建设对所在海域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范围局限在国家海洋局已批准的《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有限,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
“报告表”评价目的明确,评价内容较全面,项目建设内容需完善,海洋环境现状评价基本满足要求,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基本可信,海洋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表经补充、修改、完善后,可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用海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