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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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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集团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强化和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以下简称“公司”)的干部队伍现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正副职干部。
第三条干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六)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原则;
(七)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八)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原则。
第二章体制、任期
第四条干部实行分级管理。经营班子成员由直接管理。总经理助理及各部门正副职干部由本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党总支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管理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将严格按照的授权及有关规定进行干部管理,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授权管理的干部情况。
总经理助理和办公室、财务、干部人事、物资釆购、纪检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法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人选,应在本研究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公示、任免等手续。
第七条干部均实行聘任制(实行选任制的干部除外)。干部每个聘期原则上均为1年(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续聘。在一个聘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超过一次。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交流工作岗位。
第八条干部配备以“精干、高效"为原则,凡涉及干部职级和职数等问题,均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章选拔任用
第九条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囯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维护单位的和谐稳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大局观念强,具有正确的世界观、
权力观、事业观,一般为中共党员。
(二) 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行业市场。
(四)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正确对待个人名利。
(五) 原则上具有三年及以上系统内工作经历,提拔前应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较为突出,提拔前两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提拔为总经理助理的,原则上具有系统内一年及以上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提拔为部门经理的,原则上具有系统内一年及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
提拔为部门副经理的,原则上具有系统内一年及以上中层助理任职经历,或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六) 原则上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七)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明确任职资格要求的岗位,还应在任职前取得相关资格;其中,提拔担任财务、审计部门正职或副职职务的,应具有财务、审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被认可的职业资格(国家注册会计师优先),如任前已取得其他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在首次聘期内,取得财务、审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被认可的职业资格。
(八)原则上应逐级提拔。提拔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符合党章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九)首次提拔为部门副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女43周岁),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48周岁);首次提拔为部门正职及以上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52周岁);
(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干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触犯法律被判刑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或个人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记录的。
(五)在任期内经考核不称职,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其他规定的。
(六)《法》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制任职情形。
第十一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与优化干部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相结合。专业上应同的性质、责任令目标和发展方向相适应;年龄上应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