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细则
为规范我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行为,秉承“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合肥市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购人资格条件及认购要求
认购人须具有本市户口(不含四县及巢湖市);且不得同时申请认购多个房源、获取两个及两个以上认购号码;往期已中过签的认购人不得再次申请认购;认购人家庭无住房的才能参与住宅认购,认购人家庭其它成员视同参与认购;车位(库)必须符合车位购买条件的小区业主认购;储藏室必须由小区业主认购;认购人家庭成员含认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房产局于认购结束后将本期摇号房源和认购人清册提交给公证处。
二、摇号房源被查封处置措施
摇号房源在认购未结束前被查封的,该房源停止认购和摇号,已认购该房源的认购人可选择认购其它可认购房源;
摇号房源在认购结束后现场摇号前被查封的,该房源停止摇号。
三、摇号方式和组织安排
摇号采取电视直播方式进行,认购人请及时收看电视,中签人从有效认购摇号号码中摇号产生。
房产局组织实施摇号,电视台负责现场摇号直播及现场安保,公证处对摇号全过程进行公证。
四、现场摇号
现场摇号按公示房源先后次序依次对每套房源进行摇号,直至最后一套。
(一)若该房源无有效认购摇号号码,该房源视为无人认购,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二)若该房源只有一个有效认购摇号号码,由主持人宣读该认购人号码,该认购人为中签人。
(三)若该房源有两个及以上有效认购摇号号码且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小于等于30的,将有效认购摇号号码对应号球投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确定中签人。
(四)若该房源的有效认购摇号号码最大数(M)超过30的,按以下流程采用“分组淘汰摇号制”确定中签人。
1、测算最少分组数(N)。最少分组数(N)应满足以下条件: M/N<=30 且 M/(N-1)>30  (注:摇号机最大号球为30)
2、确定每组人数(Ci)。对M/N=A…B,若B等于0,每组人数均为A个;若B不等于0,后B组每组人数均为A+1个,其它各组人数均为A个。
3、将认购摇号号码1至M按升序分配至相应小组,前一小组达到前款规定人数要求后再向下一小组进行分配。
4、建立认购摇号号码与摇号号球对应关系。对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