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学本科《证据学》导学(二)
证明的环节
导学责任教师:刘黎明
六安电大
,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可归纳为:( );( );( );( )等几种方法。
,通常采用( )、( )和( )等方法。
3.《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 )、( )和( )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法律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所依据的证据,书证通常情况下由( )提供。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 )负责。
,对被害人陈述的收集,主要是通过询问的方式,适用询问证人的程序,制作( )或制作( )、( )加以固定和保全。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是通过( )的方法来加以固定和保全的。
三、选择题
,但是,( )却是三大诉讼法中收集、调取物证的共同方法。
( )几个阶段。
,可将书证分为( )。
4.( )具有证人资格。
( )。
A. 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
B. 关于诉讼请求的说明和案件处理方式的意见
C. 对证据的分析和应否采用的意见
D. 对争议事实的法律评断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在鉴定时,精神科的医生就是( )。
( )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制作或者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取视听资料的专门活动。
1\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提供与调取
2交付、辨认、技术鉴定、比较、印证
5 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
6、询问笔录录音录像带
三、1A、2、ACD3、ABC4、A5、ABCD6、C7、CD
刘黎明:
刘黎明:
刘黎明:
刘黎明:
刘黎明:
证明对象与当事人的诉讼主张相联系、与证明责任相联系,证明对象是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证明对象的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但不包括证据事实,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着不同的证明对象。
证据的目的就是要证明所想证明的行为、事或物
证明对象
一、概述
概念
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要件事实、案件事实、待证事实、要证事实
一、概述
特点
权利主张→事实主张= 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证明责任
证明对象= 要证事实+ 免证事由(不要证事由)
证明对象= 实体要件事实+ 程序要件事实
特点
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定罪事实
量刑事实
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定罪事实= 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要求不同
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七何(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法、何事、何果)
必不可少
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量刑事实
法定情节事实;酌定情节事实
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
排除行为违法性的事实
排除可罚性的事实
排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事实
刑事诉讼程序事实
案例
1993年10月8日,某师范专利学校学生李向兵(生于197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园,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李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地上, 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此时李向兵刚好骑到,便将这捆钞票和项的钱包(包内还有5000元)拾起,一并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此事被骑车路过的机关干部许某看见,当许某询问李向兵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李向兵谎称他与项红艳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许某未再追究。李向兵在现场帮助交警将项红艳抬上汽车然后离去。项红艳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李向兵用2000元买书、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万元巨款的下落,李向兵闻讯害怕受到处罚,便将8000元存折交某市交警队,并交代了事情经过,表示愿退赔2000元,接受处理。后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组成合议庭,李向兵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