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航空飞行营地解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GDP已经超过4000美元),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正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体育产业”和“低空空域”成为过去一年的两个热词。作为两者的结合,航空体育产业的未来市场前景被普遍看好。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引导发展航空飞行营地等设施”。随着“体育产业发展”和“低空空域改革”政策所掀起的发展浪潮的到来,航空体育面临着巨大的机遇。由于《意见》中提到了“航空飞行营地”的建设,因此作为牵头人的国家体育总局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航管中心,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飞行营地的规划,并于2015年年内上报国务院。目前,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会同相关专家制定了《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标准》,并于近期试行了航空飞行营地的推广和命名工作。而后,航管中心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将进一步制定全国航空飞行营地统一布局规划方案。因为笔者曾参与航空飞行营地标准的制定工作,所以下面以问答形式介绍几个航空飞行营地申请的关键流程。问: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航空飞行营地是什么?其运营的航空项目有哪些? 答: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航空飞行营地(以下简称“航空飞行营地”)指在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统一指导、规划下,面向大众提供的因地制宜的航空体育产品和服务、为开展航空项目而设置的营地。飞行营地可以运营的航空项目包括:初级飞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含动力滑翔机)、自由气球、小型飞艇、跳伞、伞翼滑翔和航空航天模型等。问:谁可以提出成为航空飞行营地的申请? 答: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投资兴建的符合航空项目要求的场所,均可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出命名“航空飞行营地”的申请。问:申请航空飞行营地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应在民政、工商、民航等相关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医疗、救护、消防、通信等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 、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和安全责任制度; 。问:如果场地条件符合《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标准》要求,是否可直接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递交申请,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答:场地设施符合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可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单位法人资质文件(复印件)、场所(机场或起降点)使用批准文件(起降不需要机场的航空器或飞行器,应予以说明)、使用土地的所有权情况说明、坐标位置及平面图、基本设施情况、拟运行项目及航空器材名录、安全运行方案、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安全责任制度等。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评估。经审核达标后,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将与航空飞行营地申请单位签订正式协议书。问:如果场地条件尚不能达到《航空飞行营地及设施》要求,如何筹建航空飞行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