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湿地资源调查技术方法
国家林业局湿地资源监测中心
张明祥
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二章调查分类
第三章调查区划
第四章一般调查
第五章重点调查
第六章重点调查中的野生动物调查
第七章重点调查中的植物调查
第八章调查材料汇总
2003年12月,在海南省调查试点的基础上形成了规程草稿;
2007年7月,在哈尔滨召开了研讨会;
2007年12月-2008年3月,征求各省及专家的意见;
2008年11月28日,国家林业局科技委在北京组织了专家论证会。
编制过程
1、适用范围
本调查技术方法明确了湿地资源调查的目的、任务和工作思路,规定了湿地调查分类、调查方法、调查区划、一般调查、重点调查、统计与制图和调查材料汇总等技术性、原则性要求。本技术方法适用于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又可适用于省级或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湿地资源调查。
第一章总体要求
2、调查范围
覆盖符合湿地定义的我国领土范围内的各类湿地资源,包括面积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大于10m,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
3、调查分类与调查内容
根据湿地的重要性、调查内容的不同,将调查分为一般调查和重点调查。
一般调查
是指对所有符合调查范围要求的湿地斑块进行面积、湿地型、分布、植被类型、主要优势植物和保护管理状况等内容的调查。
调查内容
调查湿地型、面积、分布(行政区、坐标范围)、平均海拔、所属流域、水源补给状况、植被类型及面积、主要优势植物种、土地所有权、保护管理状况;河流湿地的流域级别。
重点调查
是指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湿地进行的详细调查:
(1)已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2)已列入《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3)已建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中的湿地;
(4)已建立的湿地公园中的湿地;
(5)除以上条件之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
1)省区特有类型的湿地;
2)具有特有的濒危保护物种的湿地;
3)面积≥10000公顷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水库;
4)红树林;
5)其他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的湿地。
重点调查的内容
除一般调查所列内容外,还应调查:
1. 自然环境要素:包括位置(坐标范围)、平均海拔、地形、气候、土壤;
2. 湿地水环境要素:包括水文要素、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
3. 湿地野生动物:湿地内重要陆生和水生湿地脊椎动物的种类、分布及生境状况,包括水鸟、兽类、两栖类、爬行类和鱼类;以及该湿地内占优势或数量很大的某些无脊椎动物,如贝类、虾类、蟹类等;
4. 湿地植物群落和植被;
5. 湿地保护与管理、湿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受威胁状况。
4、调查时间和季节
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以及人工湿地的调查应在丰水期进行。如果丰水期的遥感影像的效果影响到判读解译的精度,可以选择最为靠近丰水期的遥感影像资料。近海与海岸湿地的调查应选取低潮时的遥感影像资料。
湿地的外业调查应根据调查对象的不同,分别选取适合的时间和季节进行。
包括湿地分类、流域分类、海洋潮汐分类、地貌类型划分、土壤分类、 泥炭厚度分类、地表水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分类、其它一些分类,如水文、水质要素分类、分级等。
第二章调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