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海市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
在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不影响现
有布局和功能的)的审批
申请人
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宗教事务局窗口申请
受理(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审查
区宗教事务局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
(7个工作日)
区宗教事务局负责人审批,并出具审批决定。(12个工作日)
依法公开
送达
通知申请人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宗教事务局窗口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7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二、行政处罚
2-1、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活动的处罚
举报投诉
日常巡查
上级交办或
下级上报
审查核实
调查取证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依法公开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7
承诺期限:60日
二、行政处罚
2-2、对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共财产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举报投诉
上级交办或
下级上报
日常巡查
审查核实
协同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7
承诺期限:60日
二、行政处罚
2-3、对举办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处罚
举报投诉
日常巡查
上级交办或
下级上报
审查核实
协同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依法公开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7
承诺期限:60日
二、行政处罚
2-4、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上级交办或
下级上报
举报投诉
日常巡查
审查核实
协同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依法公开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7
承诺期限:60日
二、行政处罚
2-5、对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上级交办或
下级上报
举报投诉
日常巡查
审查核实
协同规划、建设等部门调查取证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依法公开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7
承诺期限:60日
二、行政处罚
2-6、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举报投诉
上级交办或
下级上报
日常巡查
审查核实
协同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依法公开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7
承诺期限:60日
二、行政处罚
2-7、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违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拒不接受依法管理的处罚
举报投诉
上级交办或
下级上报
日常巡查
审查核实
调查取证
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
依法公开
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承办机构:海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服务电话:077-93032031
监督电话:0779-30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