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效咨商的要件
一、有效咨商的要素分析
咨商如前所述,是一种助人的专业活动,如何才能使之有效或成功,成为更多学者专家探讨的重点,但不同理论取向的学者专家看法并不一致,如倡导非指导性(non-directive)、当事人为中心(clinent-centered)与个人中心(person-centered)的罗吉斯(Rogers,1967)认为,有效的咨商关系需具备六个条件,方能促使当事人人格的改变:
一、两个人(治疗者或咨商员与当事人)有心理上的接触。
二、当事人正感受到焦虑、抑虑或不一致的状态。
三、治疗者(或咨商员)是真诚的(真正的自我)面对当事人。
四、治疗者(或咨询员)能感受或对当事人表现无条件的积极关注(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
五、治疗者(或咨商员)表现同理的了解(empathetic understanding)当事人的参考架构(frame of refernces),并能将此种了解传达给当事人。
六、治疗者(或咨询员)能成功的将最低程度的同理的了解及无条件积极关注当事人沟通。
此外,下列十一个标准,可以用来判定当事人是否有所改变,此亦可作为观看咨询是否成功的根据。
一、一个人能有所不同的看待自己。
二、他能更充分的接纳自己及其情感。
三、他能更自信与更具自我导向性。
四、他更能成为他所希望的人。
五、他在知觉方面更具有弹性、较少固着。
六、他更能采取适合他自己的现实目标。
七、他的行为表现更具成熟。
八、他能改变他的一些不良适应的行为,如慢性酗酒。
九、他更能接纳他人。
十、他更能对事实开放,包括他内在与外在的自我。
十一、他能以更具建设性的方式改变他的基本人格(Rogers,1959;1965;1967)。
阿德勒取向的治疗者则认为治疗宛如教育的历程,咨商的目标在于:
增进或提高当事人的社会兴趣。
二、帮助当事人克服失望与自卑感。
三、修正当事人的观点与目标,能够改变他们的生活形态。
四、能够改变当事人的动机。
五、协助当事人感到与他人均等。
六、协助当事人能对社会有所贡献(Mosak,1989)。
另有些学者认为咨商员应该具有吸引力不从心与可信赖的,拥有较高层次的知识与自我觉察力(self-awareness)、具有能力与专家身份,能够拥有良好的助人技巧,包括同理倾听(empathic listening)、自我表露(self-disclosure)、专注、反应与引发(initiating)等技巧(Nelson-Jones,1988)。
奥肯(Okun,1987)认为咨商共包含阶段(stages)、技巧(skills)与课题(issues)等三个层面,有效的咨商就是要在此三个层面发挥功能。此三层面的咨商如图1-6所示。
咨商的阶段又可分为关系建立与策略使用二个阶段。在关系建立阶段需要发展投契、诚实与同理心的相互关系,其要素包括:(一)引导与进入咨商之中;(二)鉴定与澄清已发现的问题;(三)助人关系的结构化与订定契约;(四)密集的探索问题;(五)助人关系目标的建立。在策略工作阶段则包括下列的要素:(一)相互接纳助人关系所界定的目标;(二)策略计划的订立;(三)使用策略;(四)评估策略;(五)结束。
阶段
关系
策略(工作):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