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柴河小学幼儿园教学设备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DYZCG-2017-103
交易登记号:17CGHD0059
招标单位: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代理单位: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说明、要求
第四章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第五章附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柴河小学幼儿园教学设备
二、项目编号:SDYZCG-2017-103,采购计划编号:xz20172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幼儿园教学设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经年检合格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授权经销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万元
四、获取谈判文件
:2017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2017年6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9号窗口)
:网上报名并现场购买。
(.)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
B. 提供下列材料装订成册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单独递交查验):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17年度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成功报名回执单。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6日14时00分至2017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驻地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处环球阳光城10楼
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0539-809909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采购公告》叙述的项目。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谈判小组”系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
,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