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选修课论文.doc

格式:doc   大小:20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选修课论文.doc

上传人:xinsheng2008 2018/10/23 文件大小:2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选修课论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从《婚姻法》、<<物权法>>看法的作用
关键字:民商法新婚姻法物权法法律的作用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社会的不断进步,新的社会问题逐渐显现,对此,我国政府相应地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规范社会主义社会的有序运转,保证相关责任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实现社会的良性和谐发展。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下面我将重点就新婚姻法和物权法谈谈我自己的学****心得。
一、婚姻法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如下: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各方的利益,较修订前更加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夫妻双方财产收益的分割问题,降低了纠纷的发生几率。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