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围湖造田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就开始提倡围湖造田,与水争地。两宋和明清是历史上围湖造田的急剧发展时期。
1998 年,中国经历了世纪大洪水之后,中国政府认识到围湖造田的危害,适时作出了在长江中下游退田还湖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自从春秋战国以来,第一次从围湖造田,自觉主动地转变为大规模的退田还湖,给洪水让路。
我国围湖造田的历史长,事实上,人们也很早地就认识到围湖造田对环境会产生恶劣影响。宋朝大规模的围湖造田使得湖泊大量消失萎缩,造成涝无蓄泄之所,旱无荫灌之水,水旱灾害明显增多。不少人就认识到并且肯定了水旱灾害与湖泊消失的联系,建议禁止围湖造田、实行废田还湖。从民间发出了“复湖”、“复陂”的呼声。数十,“乾道之后昔日之曰江、曰湖、曰草荡者,今皆田也”。乾隆九年,湖北荆宜施道员描述洞庭湖“湖滨之地,尽皆筑垸为田,湖面已非昔比”。
新中国成立不久,“大跃进”时期,我国围湖造田进入另一个高峰期,导致湖泊迅速减少,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仅面积在 1 平方千米以上的湖泊就减少了 543 个,“八百里洞庭”
变成“三百里洞庭”。
填海造陆,在我国已不是新名词。在六、七十年代便有了围海造田,近年来,沿海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港口经济和临海工业,打着“发展海洋经济”的旗号,填海、围海造地的规模远超过去。
解决方案,即将在阻碍前海湾水循环的大铲港上修建一个通道,安装水泵来增加水动力缩短水循环周期;在合作区内修建综合用途的水廊道,让原有的河流入海口更加宽敞。这样可以实现环境保育功能,也使得排洪顺畅,目前情况正在好转。
某规划专家则表示,在荷兰,1990年制定《自然政策计划》,要求花费30年的时间恢复这个国家的“自然”, 建立生态长廊,将围海造田的土地恢复成原来的湿地;在日本,每年投入巨资设立专门的“再生补助项目”,目前,日本围填海总面积已经不足1975年的1/4。这些当初热衷围海造田的国家让近海环境休养生息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填海造陆是一些沿海地区用以解决土地不足,发展经济的有效手段。但大面积填海造陆却给海岸带及其周围海域带来了地理地质条件的改变,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动植物的灭绝。
填海工程会直接改变区域的潮流运动特性,引起泥沙冲淤和污染物迁移规律的变化,减小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扩散能力,并加快污染物在海底积聚,对区域生态系统、防洪和航运造成影响。部分围海填海海岸工程破坏了海岸的地形地貌,改变了海域的自然属性,破坏了滨海旅游资源。填海会改变海岸的结构,减少海湾海水的面积和容量,影响潮差、水流和海浪。填海使海岸失去了补充氧气的天然资源,改变了现存的生物结构,给海岸生态带来严重的影响。
在河口地区、近岸浅海地区营养源比较多,温度比较适当,水质也不错,因此百分之八、九十的
生物都是在近岸地区。而大规模围海造地的行为,使大片水生生物的栖息地、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遭到破坏,不少生物种群濒临灭绝,遗传多样性大量丧失。
目前我国红树林面积由40年前的412万hm2减少到1146万hm2,不及世界红树林面积1700万hm2的千分之一,其原因是由于围海造地、围海养殖、砍伐等人为因素
与荷兰的围海造陆相比,我国海岸线绵长,围海造陆活动主要是为经济发展服务。1949年以来,我国共掀起过三次围海造陆的热潮。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进行围海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