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银行特约商户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各方职责
第三章特约商户的管理
第四章特约商户的风险管理
第五章特约商户的资金清算
第六章 POS终端机具管理
第七章 POS终端机具耗材管理
第八章特约商户档案管理
第九章特约商户业务的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XXXX银行银行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强特约商户和POS终端设备的管理,提高商户收单业务服务质量,规范相关业务操作,防控业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特约商户是指与XXXX银行签订协议可受理银联卡购物消费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POS是指用于受理银行卡刷卡结算的终端设备;收单行是指与特约商户签约并对商户交易资金进行结算的我行分支机构;商户收单业务(或称“POS收单业务”)是指为特约商户提供的银行卡交易处理及资金结算服务;第三方服务商是指POS设备或收单业务系统的供应商与服务商。
第三条开展特约商户收单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开展特约商户收单业务应遵守的原则:平等自愿、有序竞争
原则;安全、效率和诚信原则;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原则。
第二章各方职责
第五条银行卡发展中心为商户收单业务的业务管理部门;会计结算部为商户收单业务的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和差错调整部门;科技部为POS收单业务系统、POS终端机具、受理终端密钥和相关技术参数的管理部门。
第六条总行相关部门职责
(一)银行卡发展中心
1、负责全行商户收单业务的组织管理与业务管理,制定和实施全行商户收单业务的发展规划、营销计划和考核办法。
2、负责全行商户收单业务的业务流程建设与规范、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受理和处理特约商户的投诉和纠纷。
3、负责全行间联特约商户的入网、退网、使用类别码、手续费率及业务系统录入情况的终审。
4、负责协调与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分支机构、中国银联、银联商务公司、其他商业银行、国际组织之间的业务联络。
5、负责制定全行POS终端机具的购置计划,实行统一管理与配备。
6、负责向科技部提出POS新功能的业务需求。
(二)会计结算部
1、负责制定商户收单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
2、负责商户收单业务的资金结算和账务核实工作。
3、负责商户收单业务的差错账处理工作。
(三)科技部
1、负责商户收单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软件开发、系统升级和技术测试工作。
2、负责POS终端密钥和相关参数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规范终端程序的版本控制。
3、负责POS终端机具的设备定型、招投标、采购、联调测试与上线工作。
第七条审批管理行职责
审批管理行是指经银行卡发展中心授权,具有辖内特约商户独立审批权限的管理行、分行或支行机构。
(一)负责辖内商户收单业务的审批管理与业务运营管理,并根据全行商户业务的发展要求,制定和实施辖内商户收单业务的发展规划、营销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负责辖内商户收单业务的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受理和处理辖内特约商户的投诉和纠纷。
(三)负责辖内间联特约商户的签约、解约、使用类别码、手续费率及业务系统录入情况的终审。
(四)负责协调与当地监管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络。
(五)负责向银行卡发展中心提出POS新功能的业务需求。
第八条经办行职责
(一)执行商户收单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操作规范。
(二)负责特约商户的营销拓展、业务受理初审、日常培训与维护、资金结算服务及相关的信息上报工作,受理和处理特约商户投诉和纠纷。
(三)负责对客户反映的账务差错向会计结算部门报告。
(四)负责对特约商户进行日常培训,安装调试POS终端机具以及提供所需耗材。
(五)负责特约商户的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工作,加强特约商户风险管理,发现风险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负责监督和协调第三方服务商的工作。
第三章特约商户的管理
第九条特约商户管理是指对特约商户进行拓展、受理、审批、签约、安装调试POS终端机具以及后续对特约商户和POS终端机具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教育、监测检查等的活动。
第十条经办行按照“谁发展特约商户、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经办行行长为第一责任人。经办行配备专职(或兼职)商户管理员,指定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负责辖内商户收单业务的受理初审、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原则上每100个特约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