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如何正确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cn 2007-07-31 来源:郑州教育信息网
什么叫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这是一个必须明确的基本概念。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之间有联系又有区别,通常解释为: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
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之一,是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必须填写的,填写本表即表明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进入党组织考察期。因此,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
本表设计的项目都是必填项目,如果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以填写,应注明“无”,而不应出现空白栏目。
封面:(党支部填写)(1)姓名,写常用名,与档案用名一致。(2)单位写全称,如郑州市第一中学。(3)加盖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公章。
第一页:申请人概况(申请人填写)
自然情况各栏中,“姓名”要与封面填写保持一致。“家庭出身”应填写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成份。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工人、农民等。“本人成份”应填写本人参加工作或入党前的个人社会地位。“曾用名”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偶而使用的笔名,假名不必填写。“出生年月”一栏,一律填写公历时间。
“现任职务”,有领导职务的填写实际领导职务,如校长、主任,职务较多的只填最高或最主要的。没有职务的按照所从事职业填写,如干部、工人、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如中学高级、中学一级等。“现有文化程度”主要应按学历填写,按有关文件规定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3)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4)高中及以下学历,直接填写“高中、初中、小学等”即可。
(5)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可不填写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填写
“大学本科”即可。
(6)涉及国民教育学历的,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学历的,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