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周运安旻富永超
摘要:当今流行的经济法学教科书或五大经济法理论流派 ( 注 1) 对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的论述可谓莫衷一是,这同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十分不相称。相较之下,同样
作为独立部门法的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都早已在各自的领域形成共识,经济法作为一个新
兴部门法在这些基本原理的问题上应尽早形成共识,本文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和 2004 年第五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研讨会的若干会议成果, 提
出了我国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关键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衡和谐、资源分配、可持续发展
引言
博登海默说: “即在孩提时代,自我主张趋于压倒无私行为。 ,, 随着个人的成熟, ‘个
人倾向的侧重和强度都会渐趋渐小,而尊重他人的情感则会不断增长和扩展’这种心理现象
可以反映出自然的智慧。 ”( 注 2) 这种自然的智慧同样在人类社会的成熟过程中得以体现。 当
资产阶级高举自由之剑斩封建主义于马下之时,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也纵横于民商法之中。
然而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的进一步成熟,社会本位代替个人本位之潮流却再
也无法阻挡。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部门法。在以社会为本位观的理念下,结合我国经济
法实际功能和基本任务,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我国经济法应有的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
首先让我们看看国内几大经济法理论流派关于经济法原则问题的论述:
国家干预经济法论认为: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构成(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二)国
家适度干预原则; (三)社会本位原则; (四)经济民主原则; (五)经济公平原则; (六)经
济效益原则; (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 注 3)
国家调节经济法论认为: “,,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内涵便是: 注重维护社会经济
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也可以更简要地表述为:社会
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 ”(注 4)
经济管理和市场运行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
竞争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注 5)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具体适用中所应当遵循的准则。它是经济法精神
和价值的反映,是经济法宗旨和本质的具体体现。依此我们认为上面的这些论述各其合理之
处,但有的论述得相对不够完整,有的表述得过于宽泛,超越了基本原则的应有之意。从经
济法的宗旨与价值的角度考虑,我们认为经济法就是通过国家、社会团体和市场将稀缺将经
济资源合理地分配,以营造一个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
独立部门法律体系。上述的表述中包含了经济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
营造平衡和谐经济环境原则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此三原则并非非此即彼,而是相互依存。所谓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要贯穿于经济法体
系的始终,而不能只适用于经济法内的某一法域。当然在经济法内部的法域中此三原则的各
自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平衡和谐是贯穿于经济法始终的一种基调,而营造平衡和谐的经济环
境原则更侧重于对市场规制法提出了要求。营造平衡和谐的经济环境原则涵盖了前面诸位学
者提出的平衡协调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合理分配经济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