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ABC(2010)4017-1
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表
特别申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分期付款业务,对经销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经销商无代理、经销或担保等关系。
申请人及金穗贷记卡基本信息(申请人必须为金穗贷记卡主卡持卡人本人):
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金穗贷记卡卡号(16位):
所属发卡行:□本二级分行□非本二级分行(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基本信息(由经销商经办人员填写)
经销商名称:
店面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区号电话
传真号码:区号电话
订购车辆信息(由经销商经办人填写)
汽车品牌:
汽车型号:
汽车价格:
首付金额:
预计提车时间: 年月日
申请分期信息(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分期付款期数: 期
申请分期金额(小写):¥元,大写:¥元
手续费率: %
手续费金额(小写):¥元,大写:¥元
兹声明:申请人自愿申请汽车分期付款业务,知悉并同意申请表背面《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细则》,所申请信用额度仅用于购买订购汽车。申请人授权贵行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和披露。
申请人签名(须与金穗贷记卡背面签名一致): 日期: 年月日
客户经理签字: 经销商经办人签字: 经销商盖章:
经办行填写栏
担保方式:□无担保□保证□抵押□其他__________
原客户级授信额度:¥元,原账户级授信额度:¥元,目前可用额度为:¥元
申请额度:□永久额度¥元,□临时额度¥元,
临时额度调整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办行名称: 经办人签字:
经办行意见: 经办行盖章:
年月日
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细则
一、申请人自愿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行”)申请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并如实填具《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表》(下称《申请表》)。银行审批同意后,对指定的贷记卡授予用于分期付款购车的信用额度,申请人在银行指定的期限内通过汽车销售商门店POS机具刷卡使用该信用额度支付购车款。申请人以该指定的贷记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申请表》填写的分期资金金额、分期付款期数、分期手续费等与申请人签名确认的POS签购单上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时,以POS签购单的记载为准。
二、每期应还分期资金≈分期资金金额÷分期期数,单位为元,其中,除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外,其余每期应还分期资金保留整数位金额作为当期应还分期资金,小数点后的金额计入最后一期一并偿还。每期应付分期手续费≈分期手续费金额÷ 分期期数,单位为分,其中,除最后一期应付分期手续费外,其余每期应付分期手续费保留整数位金额作为当期应付分期手续费,小数点后的金额计入最后一期一并偿还。
三、每期应还分期资金及每期应付分期手续费计入贷记卡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申请人在贷记卡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本期全部应还款额”,当期应还分期付款可享受免息待遇。否则,申请人应按《中卡章程》和《中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