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讲佛法、佛教与佛教哲学
一、佛法、佛学、佛教
二、佛陀的生平与创教过程
三、佛教的分类、分期及传播
一、佛法、佛学、佛教
佛教,就其字面意义来说,是一种智慧的宗教。佛(Buddha),即觉悟的意思。佛教,有三层含义:
第一﹑佛之言教,即佛陀及其弟子通过三藏十二部等经典所阐发的宇宙人生真理;
第二﹑学佛之教,即以皈依佛﹑法﹑僧三宝的共同信仰集合起来的四众弟子,按照“勤修戒定慧,熄灭贪瞋痴”的修行程序,不断提升人生和完善环境﹔
第三﹑成佛之教,佛教的终极理想是一切众生成佛,重理性﹑重实践,亦即信解行证,教理行果。
关于佛教的要素,有佛法僧三宝的构成。宝即极可尊贵之意,以其能令大众止恶行善、离苦得乐。
佛──佛教的教主和学修的终极目标。
法──佛之为佛的原理及学佛的方法。
僧──在世间住持佛法的学佛团体。
欧阳渐论“佛教非宗教非哲学”
世界所有宗教,其内容必具四个条件,而佛法都与之相反,故说佛法非宗教。
第一、凡宗教皆崇仰一神或多数神,及其开创彼教之教主,此之神与教主,号为神圣不可侵犯,而有无上威权,能主宰赏罚一切人物,人但当依赖他。
第二、凡一种宗教,必有其所守之圣经,此之圣经,但当信从,不许讨论,一以自固其教义,一以把持人之信心。
三者、凡一宗教家,必有其必守之信条与必守之戒约,信条戒约即其立教之根本,此而若犯,其教乃不成。
四者、凡宗教家类必有其宗教式之信仰。宗教式之信仰为何?纯粹感情的服从,而不容一毫理性之批评者是也。
按哲学之内容,大约有三,而佛法一一与之相反,故佛法非哲学。
第一、哲学家唯一之要求在求真理,所谓真理者,执定必有一个甚么东西为一切事物之究竟本质,及一切事物之所从来者是也。
二者、哲学之所探讨即知识问题,所谓知识之起源,知识之效力,知识本质,认识论中种种主张,皆不出计度分别。
三者、哲学家之所探讨为对于宇宙之说明,在昔则有唯心、唯物,一元、二元论,后复有原子、电子论;在今科学进步相对论出,始知宇宙非实物,不但昔者玄学家之唯心论、一元论无存在之理由,即物质实在论亦复难以成立。
法(Dharma) 是三宝的核心
“法住法位,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住。”
佛将自己所证悟的法进行言说,并通过佛弟子们传承﹑弘扬,即是佛法。
对佛法的学****和实践,就是佛学。
在社会中结成一定组织形式,修行并推广佛法,就是佛教,即包括经典、仪式****惯、教团组织等广义上的宗教。
按上述说法,佛教不仅是一种解释宇宙人生的知识体系,也是一种改造宇宙人生的实践力量。
二、佛教的形成和基本教义
社会背景与
时代思想
佛教是宗教发展史上最早取得世界性形态的宗教。
按苏联托卡列夫的说法,佛教的创立是由许多千载难逢的因缘凑集而成,最主要是以下两条:
第一﹑佛教是印度社会矛盾尖锐的产物。这个社会矛盾可以从阶级对立和政治纷争二方面来谈:
佛陀时代,以种姓制为特征的印度奴隶制社会正在向封建制社会过渡,取得政治统治权的剎帝利种姓与祭司阶层婆罗门产生了矛盾,新兴工商业者吠舍亦产生了政治上的要求。婆罗门教把四大种姓的阶级划分神化为不可变更的宇宙法则,并宣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借以维持婆罗门祭司贵族在印度社会的特权。佛教提出的「众生平等」口号,为除婆罗门阶层的社会各阶层所接受。
印度此时处于列国纷争时期,类似中国的春秋战国,「春秋无义战」,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兼并场面。在印度人民响往文治武功的圣王转「金轮」同时,亦向往指引和平﹑脱离苦海的法王转「法轮」。佛教的非暴力主义﹑慈悲济世的教义亦有了合适的土壤。
第二﹑佛教是当时印度思想领域空前活跃在宗教上的表现,也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丰硕成果。
政治割据﹑社会动荡的时期,往往是思想解放﹑学术繁荣的时期。当婆罗门教的地位动摇,各派思想蜂起。在神创论﹑无因论﹑虚无论等种种学说中,佛陀折衷诸说,提出了独特的缘起说,以及建立在缘起论基础上的四谛﹑十二因缘等学说。佛陀虽属于当时的沙门思潮,但他对婆罗门思潮和沙门思潮两者既有吸收也有扬弃,以中道为特征的佛教学说超越了当时印度思想界。佛教继承了婆罗门教关于因果报应﹑业报轮回﹑追求最终解脱等传统宗教观念,但认为获得最后解脱的正道不是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而是道德的生活和宗教的修持。
并接受了关于天文地理的某些传统说法。对婆罗门教的神祗,佛教也没有否定他们的存在,只是贬抑他们的地位,当做一种众生看待,认为他们也不免轮回生死之苦。如对于梵天,认为只是天界中的天人,将来也会堕地狱。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
佛陀的出家、修道与传教
佛教据传是在公元前六至五世纪(约565-485),由印度迦毗罗卫国王子悉达多·乔答摩创立。
汉地佛教以农历四月初八为佛诞日,而南传、藏传佛教则以阳历五月间的月圆日为佛陀的诞辰、成道日与涅槃日。西元195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