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一、行政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讲来,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讲来,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我国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主要是指形式行政。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既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二)、行政法律关系内容(三)、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即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二、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是围绕着行政权展开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的运行。行政法包括三个部分: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一、成文法在行政法法律渊源中的地位原则上成文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二、。。。。。,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1) 职权法定(2)合理行政(3)权责一致(4)高效便民(5)程序正当)依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二、行政合理原则,行政合理的核心含义,是行政裁量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决定的武断专横和随意。行政裁量决定符合并体现法律对裁量权限的授权目的,不得以形式合法背离立法的实质要求;行政裁量决定建立于对相关因素的正当考虑之上,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行政裁量决定还应当符合行政法上的正当程序和最一般法律正义要求。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国家公务员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组织是指以实现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以行政职位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行政组织的典型和主要形态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行政主体范畴的作用,是在实施行政管理和进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设置一个代表国家的法律行为主体。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包括行政机关和非政府组织。行政机关是由国家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构。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机关划分为不同种类:(1)一级政府(2)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3)派出机关(4)综合执法机关。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一般不能成为行政主体,除非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特别授权。如派出机构。第二节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