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编号:临2006-20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7日。
4、复牌日:2006年7月19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不纳入指数计算。
5、自2006年7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中新”,股票代码“600329”保
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7月12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按各自持有公司非流通股的比例,向本次股权分置改
1
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 A 股股东执行 17,626,000 股股份对价,
即流通 A 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 A 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执行的 股股份对
价。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全部获得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股票为 股。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同意在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时,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
以及因各种原因暂不能按照对价安排支付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先按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确定的对价安排标准,代其垫付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
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医药集
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
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对价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执行对价安排
占总股本安排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号的股东名称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1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94,654,360 17,277,241 177,377,119
其中:
16,598,480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身应支付-- - -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 678,761
2 中国药材集团公司 1,000,000 85,272 914,728
3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 29,845 320,155
4 杭州余杭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350,000 29,845 3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