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报告编号:
重庆市电梯年度自检记录
注册代码
使用编号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自检日期
注意事项
 
。
自检员资格证号、维保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报告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符合”、“不符合”、“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见附页”等。
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的项目。
重庆市电梯年度自检记录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设备
技术
参数
及
设备
基本
信息
设备名称
□客梯□货梯□医用梯□
规格型号
设备类型
□有机房□无机房
设备型式
产品出厂编号
制造日期
年月日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门数
层站门
控制方式
曳引机型号
曳引机编号
控制屏型号
控制屏编号
限速器型号
限速器编号
曳引比
曳引机
曳引绳根数
开门方向
□中分□旁开(左、右)
曳引绳直径
mm
开门宽度
mm
曳引轮直径
mm
轿厢规格
深度: mm
宽度: mm
电
动
机
型号
功率
kW
同步转速
r/min
额定电流
A
检验
仪器
备注
自检结论:
自检员资格证号:
自检员签字:
年月日
维保单位许可证编号:
(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批准人签字:
年月日
序
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果
整改
结果
结论
1
1
技术
资料
使用
资料
B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3)(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证
2
2
机房
︵机器设备
机房通道与通道门
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序
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果
整改
结果
结论
间︶及相关设备
C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3
照明与插座
C
(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4
断错相保护
C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5
主开
关
B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
供电电路
6
驱动主机
B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
能力验证试验
序
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验
结果
整改
结果
结论
7
2
机房
︵机器设备
间︶及相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