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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孙建宁: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 助推山东保险强省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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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孙建宁: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 助推山东保险强省建设.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助推山东保险强省建设
(山东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对新时期保险业进行全新定位,把保险业摆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山东保监局认真贯彻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实现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的精神要求,提出推进山东保险强省建设的任务目标。当前,山东保险业正处在由大到强转变的关键时期,“新国十条”将成为推动这一进程的新引擎。山东保监局将把贯彻落实“新国十条”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保险强省战略目标,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一、保险强省建设是山东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新国十条”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大使命,这是在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对发展内涵的全新诠释和时代要求。各地区必须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发展特征,科学谋划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山东保险业呈现出新的重要阶段性特征,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保险大省,保费规模、机构总量、从业人数和产险利润分别为全国第三、第二、第一和第一,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但是,对照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山东保险业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大而不强”的特征较为明显。主要是,保险覆盖面偏低,保费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居全国第二十一,人均保费支出居全国第九,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服务领域不宽,承保资源集中于车险、
分红险,安全生产、农险、健康险等发展滞后,仅有少部分灾害事故损失能通过保险获得补偿;整体实力较弱,%,%,是金融业发展的“短板”;缺乏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保险法人机构,133家中介法人机构中只有3家在省外经营,金融资源聚集和辐射能力不强;创新能力比较弱,特色产品不多,一些领域尚为空白。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行业很难走得更远。
“大而不强”的特征,是我们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重要依据和出发点。近年来,我们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增强了对山东保险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了建设保险强省的战略目标,并从市场发展、保障作用、结构效率、风险规范和服务形象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山东保险强省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对行业的指导作用。我们认为保险强省基本内涵是:以发展方式转变为立足点,坚持创新创优、求好求强、以强胜出,力求在服务领域、功能作用、质量效益、规范发展、行业形象上达到高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我们强调,建设保险强省,发展是前提、服务是目的、强省是使命。只有以广覆盖做支撑,保险功能作用才能有效发挥,保险强省之路才有基础。只有保险服务水平普遍提高,保险购买力才能充分释放,保险强省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只有全面实现保险强省目标,行业发展成果才能巩固和扩大,才能在更高的起点上提升发展质量、在更高层次上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推进保险强省建设,既是山东保险业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也是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有效载体。“新国十条”为行业带来了全新形势和更高要求。我们将从推进保险强省建设的历史使命出发,自觉按照现代保险业的要求,
在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动力、发展途径上实现重大转变,彻底摆脱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瓶颈性因素,使山东保险业全面走在全国前列,力争率先达到中等收入国家保险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