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泉环保法〔2008〕50 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环保局规范
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
〔2008〕108 号),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泉州市环保局规
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
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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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法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通知
抄送:省环保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法制办、效能办、审
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各县(市、区)环保局、
泉州开发区国土局。
市政府林伯前副市长、吕少俞副秘书长,市环保局规范
行政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成员。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8 年 12 月 1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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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保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
政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正确行使行政自
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泉州经
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我市全面开展规范行
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
行政实施纲要》、《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
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及省政府法制办、省效能办
《关于我省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
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在充分总结前一阶段我市环保系统规范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的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 号), 按照“权
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在合法行政的
基础上努力实现合理行政,树立公开、公正、公平、廉洁执法的
良好形象,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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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目标要求: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同级人大、政
府、政协、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自由裁量
权符合法律规范。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推行行政执
法责任制,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干扰,杜绝违法
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具体要求是:
(一)梳理具有裁量幅度的法律条款,并予以细化、量化,
形成统一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二)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以及相关监督制
约制度。
二、实施范围与任务分工
本方案所称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赋予行
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
为的条件,自行选择行为的方式和自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包
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行政
行为中存在的行政裁量权。
成立泉州市环保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见附
件 1), 统筹指导全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法规宣教科,工作人员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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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是:(一)负责本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制定和
组织实施,对各单位工作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二)
向本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结合工作实
际,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总结规范行政自由裁量
权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完成本局规范
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为本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责任主
体,职责分工如下:
法规宣教科负责修改调整行政职权目录,负责规范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工作,同时负责规范自由裁量权后的行政处罚、行政
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
监察室负责督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监督制约制度建设工
作,同时负责规范自由裁量权后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
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效能、廉政监督。
监督管理科负责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配合修改行
政职权目录。
污染控制科负责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工作,配合规范行
政许可(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部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