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4
文档名称: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doc

格式:doc   页数:3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doc

上传人:cdsqbyl 2015/9/1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
为了规范全省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工作,确保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省局制定了《江西省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细则》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现行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届时废止。
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细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把许可准入关。
三、有关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根据《细则》及时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细则和评审指南,并纳入本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规范鉴定评审工作。
四、有关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的评审细则和评审指南请于2008年9月1日前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处,未经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展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一、资源条件的鉴定评审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要点
考核方法
评价要求
1.
机构
营业执照
查验法人营业执照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核对注册资金应与申请项目范围要求相适应,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所申请项目。
现场核实。对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审核其营业执照及其它证照;对仅维保自有设备的单位,不查验企业税务登记证。
不满足要求时,停止评审。
税务登记证
查验企业税务登记证应齐全,应与提出申请时递交的复印件一致;应有独立的财务帐号。
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
查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并记录企业机构代码。
2.
人员
法定代表人
、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对承担相应施工的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全责。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内容。
检查管理者代表、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任命书;检查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明细表及其劳动用工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社保、工伤保险等)、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现场座谈。变更单位及省外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须经本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对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有法人单位支持,其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检验人员的数量要求可适当放宽,但至少要达到规定条件的50%以上。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要求的判为不符合;其中,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工程师未到评审现场的停止评审。
评审现场人员数量(含有正当理由缺席的)达不到《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在整改确认时重新考核。
管理者代表
厂长(经理)若在本单位管理层中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应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技术负责人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见附件1)中的规定;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质量保证
工程师
厂长(经理)应在本单位任命一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可兼任),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中的规定;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
应以文件形式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规定其职责和权限,且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应了解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技术人员
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中的规定。
检验人员
专职检验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中的规定,工作能力应能满足岗位要求。
作业人员
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应满足《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基本要求》中的规定。塔机施工单位另需配备适当数量的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塔机司机。
3.
基础设施提供
工作场所
办公场所及加工场所应满足《电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办公场所和加工场所要求》(见附件2)中的规定。
检查工作场所的最大能力,现场核实档案资料、仪器设备、工装器具等保管情况。对电梯制造企业设立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其改造资质要求的厂房和场地可不作要求。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