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doc

格式:doc   大小:278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doc

上传人:dlmus1 2018/11/3 文件大小:27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2
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安装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焚烧炉上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s Monitoring Systems,以下简称CEMS)中的颗粒物CEMS、气态污染物(含SO2、NOx等)CEMS和有关排气参数(含氧量等)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Monitoring Systems,以下简称CMS)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安装位置、调试检测方法、验收方法、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数据审核和上报数据的格式。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系统组成
焚烧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由颗粒物测量子系统、气态污染物测量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处理与传输子系统组成。
焚烧炉必须安装颗粒物、HCl、NOx(以NO2计)、SO2、O2、CO、流速、含湿量、压力、烟气温度、炉膛温度等在线监测因子。自行焚烧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可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和自身实际安装在线监测因子。
鼓励安装HF、重金属等相关标准中其它污染因子。
技术性能要求
技术性能参照HJ/T 76中的技术要求规定,当本技术要求下文中的部分技术指标与HJ/T 76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不相符时,以本技术要求规定的为准。仪器中污染物的测试量程可设置双量程或多量程,~2倍,~2倍。
监测站房要求
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2000 kg/m2,其面积应≥× m2,空间高度应≥ m,站房建在标高≥0 m处。
监测站房内应有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0~30)℃,湿度应≤60 %,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
监测站房内配电功率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功率不少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1个。
监测站房内应配有有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标准气体,且在有效期内。(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几种浓度标气的要求)。
监测站房的防雷系统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接地电缆应采用大于4mm2的独芯护套电缆,接地电阻小于4Ω,且不能和避雷接地线共用。
、监测站房、交流电源设备、机柜、仪表和设备金属外壳、管缆屏蔽层和套管的防雷接地,可利用厂内区域保护接地网,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厂区内不能提供接地线或提供的接地线达不到要求的,应在子站附近重做接地装置。

,主机柜外壳和可导电的金属外壳要可靠接地。
、信号线与避雷线的平行净距离≥1 m,交叉净距离≥ m(见图1)。
,应将避雷器接地端同站房保护地线可靠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