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为租赁门市、房屋,经双方反复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座落在巡场镇安民社区辖区内四方街的一个单门面和第二、第三层房屋面积约270多平方米,全部租赁给乙方进行经营。
2、甲方租赁房屋与门市的时间为一定伍年。时间从2011年月日起至2016年月日止。
3、甲方在租赁房屋与门市在双方签字之日前,必须将该房屋和门市内的一切人、物全部迁出。
4、甲方在租赁出该房屋与门市在签字前必须保证水、电、气、闭路等全通后交给乙方。该协议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全由甲方负责。
5、甲方租赁出门市、房屋后,每月向乙方收取租金费1500元整。(其中门市每月500元,第二层房每月500元,第三层房屋屋每月50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租赁该门市与房屋后,必须向甲方按时交纳所有租金费,共计每月1500元,全年共计18000元整。
2、乙方在租用期间,在不影响该房屋整体结构情况下,允许进行必要的改造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协议履行期间,采取自主经营,在经营期间根据情况,对该门市和房屋除无变卖权外,乙方具有经营、管理、出租、出赁和转让等权利,甲方无权干涉。乙方要退房,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由乙方负责。
5、该协议期满后,乙方如要续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给乙方。
三、共它事项说明
1、乙方租赁门市与房屋的价格。协议内的前两年,甲方租金不准涨价,后3年如同等街门市、房屋涨价,按市场平均价格涨价幅度计算,在100元内的不涨价,涨价幅度在100元以上的,甲方只上涨50元。
2、乙方在整个经营期间,如因甲方自身或亲友到场干涉和因该房屋房产等纠纷引起的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全由甲方负责。
3、乙方租用的门市与房屋,其中包括租房前至街面的地段和房内的楼梯过道,在租赁期间甲方在门市与房屋前不得再摆摊设店,楼梯间不得再堆放任何物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除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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