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与经典为友,以圣贤为师——读卢梭《社会契约论》
与经典为友,以圣贤为师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
从前听人说:“读书就是与圣贤进行跨越时空的交流” ,总觉得有几分矫情。
但翻阅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时,笔者终于能明白这种愉快的、探索的、却又似
朝圣般的阅读体验: 时而与作者产生强烈的共鸣, 时而与作者的观点相左而恨不
得与其理论一番,却始终贯穿着对作者智慧的深深敬仰。
一、本书的内容概要
说起卢梭和他的《社会契约论》 ,总绕不开“天赋人权”和“人生而自由平
等”等字句,这是契约论的起点和基础。卢梭尤其强调人的自由权利: “放弃自
己的自由, 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 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 甚至放弃自己的义
务,, 而且取消了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 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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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在卢梭看来,自由是人的本质。
“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我所能运用的力量”    。 人们不
者的人身和财富”。 于是,普天之下就默认了一份公约,内容是“我们每个人都
等”。 他认为这才是合理的国家起源,而不是家庭起源理论或者暴力起源理论。
由此, 卢梭阐述了自己的国家理论: 设想人类曾经处于自然状态, 即人人自
由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遇到了“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 ,这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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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 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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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益的最高指导之下, 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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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不可分割的部分” 。 在卢梭看来, 人们通过这份契约, 用“以
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的自然的自由”换取“被公意所约束着的社会的自由” ,5 而
契约“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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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意是契约论的一个核心概念。 卢梭通过公意和众意的比较来表述公意的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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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社会契约论》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12 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18 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19 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20 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26 页
卢梭:《社会契约论》 ,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版,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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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经典为友,以圣贤为师——读卢梭《社会契约论》
义:“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
志的总和。 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抵消的部分而外, 则剩下的总额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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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意。” 笔者认为, 公意的含义接近于符合大多数人意志的意志。 在卢梭看来,
当国家之内不存在派系, 并且每个公民都只表达自己的意见时, 人民就不会被欺
骗,公意就不会犯错误。
卢梭认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因此是不可转让的,同时也是不可分割的。
因此,他认为单一政府——在这个政府中行政权力充分依附于立法权力——本身
是最好的,但是单一政府会出现“强力的极限”和“软弱的极限” ,混合政府则
会产生适中的力量。 而事实上, 从来没有单一的政府。 那么究竟存不存在最好的
政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