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契约论》读书报告一书名:社会契约论二作者:让·雅克·卢梭(1712-1778)三出版社:2002年/北京/商务印书馆(据巴黎奥比埃出版社版译)四页数:191五全书提要《社会契约论》又称《政治权利的原理》,于1762年在法国出版,是卢梭思想最深刻、最成熟的著作,为法美的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指导。虽然这本书在出版时无人问津,但日后却列入十八世纪最伟大作品之列。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社会契约论》之前,早在1750年,卢梭便因为《论科学与艺术》一文声名鹊起,成了巴黎的宠儿。但巴黎的美好生活并不能使卢梭步入伟大之列,而且卢梭本人更喜欢乡下的生活。1754年,卢梭在蒙莫朗森林附近终于邂逅了自己的隐庐,在此,思想的汪洋一旦打开便不可收拾:《新爱洛依丝》、《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在六年里相继问世。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爱弥儿》的出版可以说是卢梭生活的转折点,此后,他成了思想界的叛逆,与众多思想家反目成仇,这些人包括伏尔泰、狄德罗、休谟。1778年,穷困潦倒的卢梭在阿蒙农维拉去世。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晚年遭人唾弃,死后却受人膜拜:巴黎剧院不断上演卢梭的戏剧,曾经的叛逆者成了圣人。1791年,法国国民公会决定为卢梭树立雕像,以金字题词“自由的奠基人”。热月政变后,卢梭被安葬在巴黎先贤祠。巧合的是,伏尔泰灵位就在他旁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读书感想《社会契约论》共四卷四十八章,由于种种原因,我只读了前两卷共二十一章。第一卷九章,主要阐述人的自由和社会公约,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这项权利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第二卷十二章,主要论述了人民主权论,认为公益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因此主权作为公意的使用,永远不能转让,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一卷第一章开头处卢梭写到: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人既然生来是自由的,又怎么会在枷锁之中?谁给的枷锁,什么样的枷锁?既然已经成了一切的主人,怎么又成了奴隶?这句话反映的是什么?这种变化如何形成卢梭本人也不清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人的却是生而自由的,出生就意味者成了公民,也就处在了人民早已形成的契约中(且不论契约的性质如何)。处在契约之中的这个人就自然的转让了“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的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得所有权”,或者说他处在了一种约束之下,而这约束,大概就是法律吧!有法律,就有约束、有秩序,于是就有了枷锁。《社会契约论》在第二卷第六章的题目是论法律,但卢梭并未给法律下明确的定义。他认为法律是这样一种行为:全体人民为了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于是对自己做出了种种规定。他说道:“如果这时形成了某种关系的话,那也只是某种观点之下的整个对象对于另一个观点之下的整个对象之间的关系,而全体并没有任何分裂。”这话意思大概是说如果人民出现了不同观点,而通过某种方式最终采用某一种,这不会导致国家的分崩离析,就像一个人拿棍子不下心打到自己一样,人和棍子都不会有质的改变。接着卢梭又写到:“无需问由谁来制定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我们既无需问君主是否超乎法律之上,因为君主也是国家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