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甲方:          
乙方:          公司
甲方在  号楼侧层(原号楼单元),有旧房一套( 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           )。
甲方为了改变上述住房陈旧、狭小、环境较差的现状,尽快住上新建的楼房,现同意乙方翻新建设。为保证统一建房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该房产享有合法所有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保证该房产没有产权纠纷,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若无及时处理导致翻新建房无法进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条  乙方在翻新建房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标准,认真搞好设计、施工、监理,确保建房质量。
同时,乙方负责安装入户防盗门、外围塑钢窗、水电、煤气管道、电视管线,处理好水泥地板、墙壁批白,达到入住条件。
第三条  在翻新建房过程中,所有的设计费、监理费、配套费、消防费、人防费、搬家费、租房费、门面房停业补助费以及其他各种税费和工程款、材料款等各种款项,均有乙方自己垫付,甲方不用考虑。
但新房建成后,除甲方应得到的新房外,其它多余的房屋为乙方所有,以此作为乙方前期投资和为甲方垫付的工程款材料款。
第四条  新房建成后,乙方首先保证交给甲方房产证上面积相等的新房(面积平方米),对此,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乙方同意给甲方新增加的面积平方米(即多出房产证上的面积),按以下办法解决。
凡多出2平方米以内者,按成本价优惠给甲方。
凡多出第3个平方米以上者,每多出1个平方米,按成本价的10%递增,至10个平方米的100%付款(即多1个平方米按成本价的10%,多2个平方米,按成本价的20%,多9个平方米,按成本价的90%计算)。超过12平方米(不含12平方米)以上者,按销售价计算。
甲方将上述资金支付给乙方后即可入住新房。
甲方入住的具体单元、楼层、门牌号,原则上以现居住方位为依据。待建成后,另行选房。
第五条  甲方在2011年月日前全部搬离后,乙方保证在2012年月日前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