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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2013年春经济法概论判断试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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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2013年春经济法概论判断试题及答案.doc

上传人:174320523 2013/6/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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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2013年春经济法概论判断试题及答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都是平等的。
答案:错误;参加经济管理关系主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而参加经营协调关系主体的地位才是平等的。
●法律是公平的,它既属于统治阶级,也属于被统治阶级。
错误。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不是超阶级的,法只属于统治阶级,它不可能属于被统治阶级。
●经济法是调整全部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案:不对。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未取得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答案】√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
●无权代理行为经本人追认后,本人一般不能反悔.
答案:正确。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一次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说,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
●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答案:错。因为不是“所有”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正确的表述应为:……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错误。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v 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其民事权利能力即归于消灭。
●公司长期委托张某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后因张某有过错,甲公司解除了与张某的委托关系,但并未就此事通知乙公司,后张某仍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应对张某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甲对乙享有一货款债权,但诉讼时效已届满。乙向甲支付了货款,其后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请求甲返还。法律应支持乙的请求。
[答案]错误,[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法律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胜诉权消灭。
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没有任何变化。
答案:错误。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发育的不同阶段和其他有关情况,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规定为以下三种: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③无民事行为能力。
●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胜诉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因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正确,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没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力制度。之后,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A知道B以A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即B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属于A。
答案:正确。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视为有权代理。
●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的财产。( )
答案:错误(1分);我国法律规定,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就是外国企业。
答案:错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具有中国国籍,是中国法人。
●企业组织的经济义务主要是对消费者、用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