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2
文档名称: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试题.docx

格式:docx   大小:72KB   页数:2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试题.docx

上传人:buxiangzhid56 2018/11/6 文件大小:7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试题.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知识测试题(选择题)
一、填空题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 党管干部 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
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
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2、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 应经过 民主推荐 、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
任职等程序。
3、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 写出推荐材料 并 署名 。
4、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
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 德、能、勤、绩、廉 ,注重考察 工作实绩 。
5、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 双方意见不一致时, 正职的任免报 党
委组织部门 协调,副职的任免由 主管方 决定。
6、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 正职 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
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 无记名投票 表决。
7、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 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
8、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不准 个人 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 党委(党组)会集体 作出的干
部任免决定。
9、凡本地区、本部门不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重 、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 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应当
追究有关党委 ( 党组 ) 主要领导成员、分管领导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 主体清晰 、
程序科学、 责任明确 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
11、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 跑官要官 、
买官卖官、 拉票贿选 等问题。
12、《 2010-2020 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整治
用人上不正之风, 畅通电话举报、 信访举报 和 网络举报 渠道,加大对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力度。
13、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
动的,已经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 应当首先 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 或者
取消其提拔资格 ,再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1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项 监督制度包括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
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地方党委党委会向全委会报
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
15、 “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
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 本级党委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 和 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的民主评议。
16、对民主评议 满意度明显偏低 、 干部群众意见集中 的干部,本级党
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17、在机构变动或者 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 时确因工作需要提
拔、调整干部的,应当按照要求 书面报告 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
意后方可进行。
18、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 民主推
荐 、由 组织推荐 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 (人
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
记因 提拔使用 、 平级交流 、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 由上级党委组织部
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20、对因拟提拔使用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一般结合 干部考察
进行。对因平级交流、 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 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干部监督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
21、领导干部因 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 以上处分且 在
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 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
调查。
22、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 分级负
责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 惩教结合 ,严格要求、 违规必究 的原
则。
2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 民意调查中, 本地区本部门群众
满意度明显偏低、 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 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经组织考核认
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 党委(党组) 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的责任。
24、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 一 年内不得提
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 与其原任职
务相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