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的
通知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及生产班组: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激励全体员工的责任心,经研究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现公布执行。
项目部要求全体员工要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加强施工全过程控制,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公司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本规定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和分包单位及生产班组予以配合。
附:《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项目部
2005年7月19日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项目部对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能力,确保工程质量,激励全体员工的责任心,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
各分包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一次性交验合格的,按承包合同的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获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分部工程或(子单位工程),项目部将向公司申请给于奖励。
二、处罚
1. 各分包单位或班组未按合同达到分部、分项优质工程标准,给予不低于工资总额%的罚款。
2. 不按计量标准搅拌的,对相关分包单位或班组罚款1000元。
经执法单位检测砼、砂浆、现浇钢筋砼构件未达到质量标准,需进行复检、复测的,对相关分包单位或班组除应承担相应复检、复测费用外,追加罚款元/栋。
3. 在施工过程中,经检查认定分项工程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使用材料规格错误;漏设;漏安;不按规范检测试验,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对分包单位或班组罚款元/处。
4. 质量事故
施工指挥失误造成与原设计不符,违反规范要求,造成返工的,对相关生产管理人员按返工损失的%处以罚款。
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项目部
2005年7月19日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一. 奖励
1. 经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年度样板工地,对各分包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分项工程按元/㎡予以奖励。
2. 被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当年度先进个人的,由项目部向公司申请奖励。
3. 对各分包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在竣工后达到安全无事故的,按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4.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经纠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行为,给于一次性元的奖励。
二. 处罚
1. 对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的单项工程的罚款,由分包施工单位承担。
2. 应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机操工等,无证上岗,罚款100元/人·次。
3. 不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罚款10元/人·次;不使用者罚款20元/人·次。
4.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对安全管理人员罚款50元/处;防护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5. 物料提升、起重吊装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人指挥,罚款100元/人·次。
6. 用电设施、机械设备完好差,违章操作,罚款100元/次。
7. 施工机械无验收合格手续、无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操作,罚款200元/天。
8. 违章造成的重伤至残、死亡及重大机械设备事故,费用由违章责任人或分包单位承担。
9. 质量、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次。
三. 其它
1. 经检查不合格处,安全检查人员开具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单,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送财务部做为扣款的依据。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