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0年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选调生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柳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柳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0年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50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李惠等1312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注:属职位调剂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备注栏内已注明“调剂”)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1、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分进行县(区)及市直各部门招考职位面试(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及市公安局除外)。
2、2010年7月18日(星期日)上午8:30分进行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及市公安局、选调生职位面试。
面试地点:柳州高中(桂中大道高新五路,乘坐66路、75路、79路、84路公共汽车至柳州高中站下车。)
三、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2010年7月17日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7月17日上午7:30前,到柳州高中相应岗位的面试候考点进行报到(各岗位面试候考点在柳州高中正门公告栏查询)。
参加2010年7月18日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7月18日上午7:00前,到柳州高中相应岗位的面试候考点进行报到(各岗位面试候考点在柳州高中正门公告栏查询)。
(二)验证时间及地点
参加面试考生需于2010年7月14日下午下班前自行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复查,且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职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书材料
5、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第(二)类照顾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7、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招考单位主管部门于15日上午下班前将资格审查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备案,包括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考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