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试论秦朝的经济立法.doc

格式:doc   大小:73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试论秦朝的经济立法.doc

上传人:在水一方 2018/11/10 文件大小:7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试论秦朝的经济立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目录
内容摘要: 2
正文 2
一、关于土地制度方面的规定 2
二、关于农牧业生产和自然资源的规定 3
三、关于市场管理和手工业生产的规定 4
四、关于财政、货币、仓储的规定 5
五、秦代经济立法对后世的影响与对现代经济立法的启示 7
注释: 8
参考文献 9

试论秦朝的经济立法
内容摘要:
秦朝是我国第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秦帝国的统治者在帝国的发展中建立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开中国制度之先河,尤其是在经济中的立法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商鞅变法中的经济立法为整个国家的经济保驾护航,为后来的秦国逐鹿中原,问鼎天下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尤其是其经济方面的立法,而且建立了严格的近乎苛刻的责任问责制度,对今天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经济立法睡虎地秦简社会经济革新精神
正文:
一、关于土地制度方面的规定
秦代经济立法中,土地立法是其主要部分。确立封建土地所有制,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维护封建生产关系,是秦代经济立法的本质特征。作为我国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井田土地制度,在春秋的中后叶就处于逐步瓦解状态。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诸侯国境内的旷土隙田,逐渐得到开辟,成为“庐田庑舍”。而奴隶主国家土地占有制的井田却因“民不肯尽力”变成了“维莠桀桀”茂草丛生的荒原。这一变化,使私田急剧增加,公田逐渐破坏,土地私有制逐步形成。
商鞅相秦, 取消了标志着国家土地所有制的“阡陌封疆”,“除井田,民得卖买”“急耕战之赏”(《汉书· 食货志》),承认了私有土地“爰田”。他还针对世卿世禄制度,推行了按军功赐爵及田地的制度, 把爵位分为二十等,“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商君书· 境内》)通过这些措施, 在秦国逐步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王震亚《从云梦秦简看秦的经济立法》载《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11月第33卷第6期
2 陈汉生《关于秦代的经济立法》载《政治与法律》1984年02期
云梦出土的秦简中, 出现二十多个《秦律》的律名, 其中专属于土地制度的有《田律》, 还有涉及土地制度的《厩苑律》、《金布律》、《仓律》等, 此外在《法律答问》中也有关于《田律》的解释, 还出现《田令》的名称。用这些规定同《商君书》中的《垦令》、《开塞》等篇内容相对照, 可以明显地看出其间的相互关系与沿革的轨迹,都表明了井田制的废除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3 常俊山《秦代经济立法略论》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2期
《秦律》的《法律答问》中有这样一条“‘盗徙封, 赎耐。’可(何)如为‘封’?‘封’即田千佰(阡陌)。顷半(畔)‘封’殹(也), 且非是?而盗徙之, 赎耐,可(何)重也?是,不重。这段话的大意是‘私自移封,应赎耐。’什么叫‘封’?‘封’就是田地的阡陌。百亩的田界是算作‘封’,还是不算作‘封’?如私加移动,便判处赎耐,是否太重?算作‘封’,判处并不算重”。4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178-179页文物出版社 1978年版
可见“封”是私田的标志。如果擅自移动了田界的标志, 就要科以刑罚, 其保护私有土地的立法意图是很明显的。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 颁布“更名民日黔首”的法令, 使大部分奴隶变成自由农民,进一步从立法上肯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