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现参照省、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行动和应急工作程序。
一、应急组织
县地震局设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在地震应急期间,统一指挥我局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部由局领导、机关台办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局长
职责:负责地震应急的全面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各副局长
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分别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评估与救助;应急情况汇总及后勤保证工作。
办公室、地震台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指挥部与市政府、省地震局的工作联系;负责与震情、灾情有关的报告(简报)的审定、印制、发送;负责有关宣传报道及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工作;负责应急经费、设备、车辆、物资的保障与调配。
地震台:负责震情分析和会商;地震发展趋势判断;地震现场监测预报的管理。负责指导各部门应急期间的有关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面向社会的宣传工作和声像摄制工作。负责地震参数的测定和上报;负责管理全局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网络。
二、应急反应
县地震局在地震应急工作中,既要履行地震部门的职责,又要履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县地震局应急反应为:
(一)有感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发生有感地震,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应急行动:
1、尽快确定地震参数,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2、迅速进行震情会商,判断震后震情趋势,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县局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和地震监测工作,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4、判断有无更大的地震,向县政府汇报后,及时发布震情判断消息,稳定社会秩序。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 -- ,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时。--。
应急行动:
1、向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震情。
2、迅速汇总灾情和进行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测评估,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根据灾情向县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
4、组织震情会商,做出震后趋势判断,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5、派出地震现场工作组,进行震后现场震情监视、震害调查、震灾评估和地震现场科学考察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7、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震情、灾情信息。
(三)破坏性地震应急
启动条件:安远县区域内发生M 。
应急行动:
1、向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震情。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进行震灾损失快速评估,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3、进行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4、进行震害损失调查、评估、地震现场烈度考察及科学考察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6、按中国地震局的规定,及时上报震情、灾情信息。
(四)震情应急
启动条件:发现重大短临异常或者提出重大短临预测意见后。
应急行动:
1、台站对短临异常(观测点)及时上报。
2、随时核实异常。重要异常由县局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