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把全县督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动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或超额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县第*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方式方法,完善督查制度,健全督查机制,保证和促进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二、基本原则 1、突出中心原则。党委的决定、决策、部署和要求是开展督查工作的依据。要在正确领会党委的精神和意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确定督查工作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 2、实事求是原则。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真实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既报喜又报忧。尤其要了解和反映工作落实中需要党委、政府引起重视和研究解决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3、领导授权原则。督查工作以调查了解、督促落实和反馈情况为主,对一些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项,要严格遵守职责界限,经党委或党委领导授权后方可立项督查。 4、密切配合原则。对一些全局性的工作和问题,要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联合督查,形成大督查的工作格局,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推进党委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5、注重实效原则。凡列入督查的事项,都要本着主动认真的工作态度,讲效率、求质量、重实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反映党委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情况,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 6、公道正派原则。对党和人民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真督严查,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强化督查职责,做到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工作职责 1、负责中央、省委和县委制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 2、负责上级领导同志批示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催办的要求检查办理的事项。 3、负责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工作会议的决议、决定及重要文件等。 4、负责本级党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及要求检查处理的重要事项。 5、负责基层督查典型经验的总结、督查情况的反馈、督查工作的指导和有关通报、专报材料的编发工作。四、工作程序(一)决策督查的基本程序 1、分解立项。对上级及本级党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分解立项,制定督查方案,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分解立项要注意全局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任务量化、责任明确、要求具体。督查分解立项的方案,以党委办公室文件下达。 2、登记建档。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严格登记手续,建立督查档案。登记项目包括:立项事由、来件单位、来件日期、内容摘要、领导批示、责任单位、转办时间、办结时间、反馈形式等。 3、任务下达。对自办的督查事项,根据领导意图,提出督查意见和措施,及时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办理的督查事项,下达《督查事项通知》,明确职责,防止积压;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分别下达,明确牵头单位和职责界限,进行协调。 4、检查催办。分解任务下达后,要实行跟踪督查,对紧急的事项要及时催办;对时限较长的事项要定期催办;对难度较大的事项要集中催办。内容包括:贯彻实施的措施、经验和效果;干部群众的反映、意见和要求;影响落实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决策的建议等。 5、综合反馈。对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及时分析汇总,作出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