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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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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18/11/11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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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报承办机构主管领导审批报法制机构主管领导审批
范围:根据《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三条,重大执法决定是指案情重大复杂、涉案金额大,将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决定。详见说明1
决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执行:由承办机构负责执行并立卷归档,做好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备案:按照《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等规定执行。
时间:根据《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十一条,政策法规科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此期限不含补充材料、专家论证等期间
时间:执法科室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送法制机构。预留合理时间。
承办机构
承办机构

法制机构

材料及意见:见说明2
审核内容、意见和执法建议:见说明3
审核方式:政策法规科在审核过程中以书面审核为主,也可以组织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法律等有关人员、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研讨论证,并邀请承办机构参加;必要时,对复杂、疑难案件征询上级部门意见。
补交:根据《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五条第二款,政策法规科认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承办机构在指定时间提交。

说明:
1、法制审核范围。(一)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的案件;(二)拟罚没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案件;(三)需经听证程序做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四)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五)拟查封场所、设施、财物,扣押财物,涉案面积在一千平米以上或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六)给予从重、减轻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七)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八)拟作出的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2、材料及意见。根据《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的规定,承办机构在送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相关证据材料;经听证或者评估、检验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检验报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情况说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裁量基准的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调查取证和听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