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省交通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培训
主要内容
湖北省资产清查工作政策要点
资产清查工作重点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湖北省资产清查工作政策要点
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实现两个结合,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完善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相应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补充说明:
1、若干事业单位合并成为一个事业单位后,不论并入单位是不是独立核算,均按一家单位进行资产清查;事业单位合并后,若属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则按一个单位进行资产清查。
2、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挂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主要依靠社会捐助和会员会费运转的社会团体,不纳入资产清查范围。
3、事业单位下属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清查并填写《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表》。
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4、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因此,单位此次资产清查报表填报应以执行的会计制度为依据进行清查填报。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则填报行政报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填报事业报表。
5、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由主管部门负责填报。机关服务局或机关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还应根据报表要求,单独填报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6、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编制说明的通知》,事业单位兴办、控股、参股的企业和单位由事业单位负责填报《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表》。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上述工作完成后,资产清查结果逐步核实。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已成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厅。
市县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