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培训北京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
2007年3月
资产清查范围
资产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依据
资产清查报表的整体架构
资产清查具体步骤及操作方法
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其他事项
资产清查培训纲要
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上报相关数据。行政单位填“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明细表(财清行09-1 表)”,事业单位填“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明细表(财清事05-1 表) ”。
范围
资产清查基准日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规定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原则
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规定“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按照此文件的精神,本市此次参加全国清查各单位需在2006年清查及2006年度财务决算的基础上进行上报,对于8月1日前情况不需再进行重新的清查工作。
工作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对于200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单位基本情况的清理
账务清理
财产清查
完善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但已使用,未转固的基建项目需要填报“已使用未转固表”
注意:
本市2006年7月31日前资产已经进行全面的清查,财政部门已经将清查结果进行批复确认;对于0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资产损溢各单位应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逐级审批,单位得到相关批复后按文件要求在2006年12月31日报表调整完毕。
因此,本次清查北京市各单位截止2006年12月31日应不存在任何资产损溢情况。
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依据: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北京操作手册》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资产清查工作依据
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报表:1、资产负债表(自动生成)
2、人员机构基本情况表(手工录入)
3、出租出借及收入情况表(自动生成)
4、固定资产情况表(自动生成)
5、房屋及构筑物汇总表(自动生成)
6、大型设备汇总表(自动生成)
7、交通设备汇总表(自动生成)
8、占有土地汇总表(自动生成)
9、已使用未转固房屋构筑物汇总表(自动生成)
10、附属后行情况汇总表(自动生成)
11、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汇总表(自动生成)
12、已售未销账职工住房汇总表(自动生成)
明细表:33张清查明细表(手工录入);
整体架构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报表:1、资产负债表(自动生成)
2、人员机构基本情况表(手工录入)
3、出租出借及收入情况表(自动生成)
4、对外投资情况汇总表(自动生成)
5、担保情况汇总表(自动生成)
6、固定资产情况表(自动生成)
7、房屋及构筑物汇总表(自动生成)
8、大型设备汇总表(自动生成)
9、交通设备汇总表(自动生成)
10、占有土地汇总表(自动生成)
11、已使用未转固房屋构筑物汇总表(自动生成)
12、已售未销账职工住房汇总表(自动生成)
明细表:46张清查明细表(手工录入)
整体架构
清查明细表是生成清查报表的基础
根据单位性质分为行政单位清查明细表及事业单位清查明细表,其中:行政单位清查明细表共33张,事业单位清查明细表46张;
清查报表是通过各明细表运算生成的。
整体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