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综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青同中心卫院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转变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保障广大农民的健康权益,有效提高农牧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规范考核程序,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落实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强化卫生院和卫生室内部管理,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按分类标准综合考核原则。按照卫生院分类管理的要求落实考核内容,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青同中心卫生院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满意度。
(一)卫生院考核
。具体考核机构内部管理、乡村一体化管理、信息管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
。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服务数量、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医疗费用控制和医疗安全等。
。具体考核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职工及群众对基层卫生机构的满意度。上述考核指标见附件。
(二)从业人员考核
具体考核根据内部职能科室、人员岗位性质、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划分进行。
四、考核程